比如說寫的內容會帶到一些機關或地名
偵探小說會用到警察機關之類的
大家在投稿時會特別去避諱嗎
然後改一點名稱
還是說就直接用 但是像一些名稱又很泛用
刑事局 調查局
不知道大家怎麼處理這狀況 評審會有特別的要求嗎
PS:另外一問 常常這個文學獎沒上
會想把沒上的作品投另一個文學獎
賭不同的評審 可是最近看到過去有個評審紀要
評審說了句:這題材在某文學獎看過
但也沒說那個作品有沒有得獎 評審會議就以原創為由否定這個作品
我看到覺得很不引以為然
如果不是抄襲或相似度高的文字 只是題材類似
怎麼就被拿來否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