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rld777 (World777)》之銘言:
: 想請教本版的前輩專家們
: 在閱讀完leddy前輩的"1980年代中期球團老闆共謀對抗自由球員制度"的文章
: 順應到現在台灣棒壇的話題
: 自由球員制度以及最低薪資保障制度
: 想請問大聯盟的自由球員制度以及最低薪資制度是何時開始的呢?
: 而當然這樣的制度想必是經過時間的考驗而日趨完善
: 那又是何時有了一些重大的規定進而影響勞資雙方?
: 又是到哪一年才算是建立大體完善的制度?
: 而運動經紀人也是隨這些制度而慢慢建立浮現的嗎?
: 在leddy前輩的"1980球團老闆共謀.."文章當中
: 感覺自由球員制度仍存在問題
: 也就是球團老闆共謀的影響
: 導致最後擁有自由球員資格的球員仍得屈就現實
: 那這樣的情況線再有改善嗎?
: 又改善的契機是甚麼?
: 是立法來規範還是?
: 或是有些規範的沿革資料呢?
: 想煩請各位有空能替我解惑
: 祝 Merry Christmas!
1885年開始美職有人創立球員工會 (當時沒有所謂的大聯盟)
最後都以失敗告終
不過或多或少都有爭取到一些權利像是春訓津貼(Murphy Money)之類的
1966年MLBPA請到Marvin Miller球員對抗球團的行動才算正式走上軌道
1970發生Curt Flood事件,不過球員敗訴,自由球員功虧一簣
1973年罷工爭取到仲裁制度
1974年Catfish Hunter因為延期支付薪水問題和Charlie Finley鬧上仲裁庭
Finley敗訴,Catfish Hunter成為名義上第一個自由球員,但當時還沒有真正的FA制度
1975年Messersmith - McNally案仲裁判決兩人在自動續約打球後成為FA
也正式宣告reserve clause走入歷史
在之後的協商中,球團方面提出九年FA權,但被Marvin Miller一口回絕
Miller提出的條件是四年,最後雙方以六年外加後三年仲裁權妥協
1985年的事件最後是工會按照CBA裡的規則提起糾紛仲裁
在CBA裡有規定
(1) The utilization or non-utilization of rights under Article XIX(A)(2) and
Article XX is an individual matter to be determined solely by each Player and
each Club for his or its own benefit. Players shall not act in concert with
other Players and Clubs shall not act in concert with other Clubs.
仲裁人Thomas Roberts和George Nicolau分別判三次的事件球團敗訴 (1985, 1986,
1987)
要賠償工會$280M
這件事還有個插曲是Roberts在第一個仲裁案還沒判決前一度被球團撤換
最後是顧及判決的一致性所以判完第一個仲裁案後才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