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在車站和車站裡都有危險物品的廣播:
「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物品進入捷運系統、路……違者將依大眾捷運法開罰」
之前聽到就一直覺得哪裡怪怪的不太通順
後來想到是因為前面有未經許可攜帶,後面又有違者
造成語意不通順
要嘛前面第一句增加禁止
「未經許可禁止攜帶公告之危險物品進入捷運系統,違者將依大眾捷運法開罰」
或是第二句的違者二字移除
「未經許可攜帶公告之危險物品進入捷運系統,將依大眾捷運法開罰」
這樣念起來才順
不然每次聽每次怪
後來捷運公司回覆: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車站預錄廣播詞內容不妥一事,本公司說明如下:
為維護捷運系統安全,本公司不定時播放車站預錄廣播:「各位旅客請注意,未經許
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物品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廂內,違者將以大
眾捷運法開罰。」。經重新檢視,似有不盡周全之處,本公司將參酌您的建議予以修正,
感謝您的熱心提醒。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公司24小時客服
中心02-21812345,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敬復
今天搭乘時就發現廣播的違者兩個字已經刪掉了~變比較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