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rewulala (火焰 烏拉拉)》之銘言:
: 心得:
: 說實話,就算搭到一萬元又如何?
: 規則是市府訂的,這就像開吃到飽餐廳,卻不准顧客真的吃太飽;如果月票方案不合財政
: 預算,乾脆就直接取消不是嗎?
: 北捷現在也有常客回饋補助,如果本身已有吸引力,乾脆取消1280的方案算啦...。
2017年有個哈打奶奶甜點店的創辦人因為被抓到捷運站內面交
遭到捷運公司人員勸阻
創辦人憤而ㄎ開直播幹譙的事情
後來副站長跳出來反擊,
指出依據大眾捷運法捷運站內不得進行商業行為blahblah
這事情版上當時也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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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tYcNM2 (MRT) [ptt.cc] [新聞] 副站長:哈打奶奶,事情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507731863.A.58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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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然可以認為都已經1280吃到飽了,搭到一萬元沒問題
但那前提是旅客搭車就真的只是純搭車
完全沒有進行商業行為的
以我個人立場來看
如果真有搭車搭到一萬元的乘客
那研究一下使用軌跡根本不為過吧
畢竟過去就是真的有人用捷運面交被抓到
而大眾捷運法就是禁止車站內跟車上的商業行為
不然你去找立委提案把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七款廢掉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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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如下: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
他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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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然就像我2017年版上提的想法
文章代碼(AID): #1Pv_zLsI
捷運公司直接在站內設立網購面交區
針對賣家或買家收個場地使用的規費
這樣大家熱愛網購、熱愛捷運站面交就沒差了
捷運公司也賺得到錢,皆大歡喜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