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內禁面交卻開放「站內購物」 議員批雙標
2022-03-01 15:23 聯合報 記者鍾維軒/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捷運近日在南京復興站規劃攤位開放「站內直取購物」,旅客不用出站就能直接向緊
鄰在玻璃欄杆的商家購物,但《大眾捷運法》規定,在站區內不得有交易行為,過去包括
面交都可能挨罰。有台北市議員認為,北捷不顧民眾需求卻開放業者販售商品,根本是兩
套標準、自我矛盾,應說明為何只有北捷可以、民眾不行。
北捷在南京復興站B1轉乘通道層、5號出口下方及簡易詢問處前方位置,試營運Metro Cor
ner時尚微型商場,開放付費區、非付費區的內外兩側都可購物的店舖,不論是進站、出
站或轉乘旅客,均可方便挑選商品。但根據規定,在捷運站付費區內,在車上或站區內募
款、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其他商業行為,規定可處1500元到7500元罰鍰。
過去就發生過有商家在捷運站內舉辦快閃面交活動被規勸阻止;其他如在付費區內面交取
物,或為了省進出站費用,請站內商家協助購物,都算違法。北捷表示,2020年就曾開出
6件罰鍰、2021年則無人挨罰,但勸導件數並未統計。
「北捷想錢想瘋了」議員秦慧珠指出,捷運本業因為票價太低也不太可能調漲,所以都在
賠錢,必須尋找業外收入,會開放商家在捷運站內做商業行為不意外,但除廠商,也應在
不影響乘車秩序的情況下,提供有需求的民眾能面交的區域;不開放就通通不要開放,要
開放也不反對,北捷還是得賺錢,只是不要有雙重標準。
議員林亮君批評「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她不反對發展新型態商業模式,但「
站內購物」確實違反大捷法,除非北捷重新詮釋法律條文中的「交易行為」、「未經許可
」,說明為何只有自己可以,一般民眾和民間廠商不行,否則將淪為知法玩法、自我矛盾
的行為。
曾在捷運面交卻被關切過的潘先生說,在網路上購書線上匯款給賣家,為了省下運費選擇
面交,沒想到被站務人員關切「禁止在捷運站進行任何交易」,明明沒有現金交易,非常
奇怪;楊先生則說,曾在網路賣遊戲片,在捷運站和對方面交後被勸阻,只好出站到捷運
站外。
北捷說明,微型商場是依照捷運站的營運配置,為能同時服務付費區及非付費區的旅客需
求,故規劃商場可作雙側店面,提供包裝完整的商品販售,屬「捷運公司許可的經營模式
」,未牴觸大捷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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