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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wktw236 (kwktw236)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 [情報] 科學園區勞動人權協會
時間: Wed Mar 2 16:55:55 2011
1. 工會到底要做什麼,公司才會感受到改變的壓力?
有工會只是第一步,工會還要有實力才能真正發揮作
用。所謂「實力」不只是懂法律,而是指能發動「集
體爭議行為」的能力。實務上有很多種爭議行為,但
最主要的,也是唯一在勞資爭議處理法明訂的就是罷
工。工會有發動罷工的實力,資方才會有壓力。(只
談法不夠,因為有時候資方違法,罰款太便宜;有時
光法律本身的保障就不夠;有時法律給勞資協商,勞
方不得不同意時,違法也可以就地合法。)
資方不能因為勞工參加工會、勞資爭議或罷工而開除
(不過會編別的理由);但勞工最大的保障不是法
律,而是團結的力量:你動到我們裡面的一個人,等
於動到我們全部一萬人,全部人停下工作等你讓他復
職。即使不罷工,如果大家講好全部把請假單填出
去,一定會造成很大的壓力,效果接近罷工。
罷工好像核武。即使不真的動用,但是只要讓對方相
信我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而且我一定會使用,對方
就不敢真的打過來。會員很團結、勞工士氣高昂、充
足的罷工基金等等,都是核武的條件。
工會的宗旨:一個人站出來,一個人死;十個人站出
來, 十個人死;一萬人站出來,大家都一起活。
2. 一堆人上班12小時,工會活動由誰籌劃主導?
工會法規定工會理監事每個月可請50小時(或更
多,由工會和雇主約定)的給薪會務假來處理會務。
另外,如果工會達到一定規模有充足的會費,也可聘
請專任會務人員來處理會務。
但是另外請專職人員的話,因為這個人是在工廠的外
面;工會理監事還是要定期開會,和專職人員保持連
繫,才能確保工會運作的方向符合廠內勞工的需要。
例如,專職人員去草擬團體協約草案,但是我們生產
線是什麼樣子?怎麼寫才能針對我們廠內的問題?
這些都需要廠內的人頻繁地提供意見,並且做最後定
奪。假如這個專職人員(或好幾位)本身就是長期待
過科技廠的人,當然雙方的溝通會更順利。
3. 小公司(小於10人)可以有工會嗎?
工會法規定三十人以上才能發起組織工會。如果是說
要組織單一公司內部的工會(新修訂的工會法稱之為
企業工會),則10人小公司不符條件。但如果我們
發起籌組新工會法的產業工會,則小公司的工人可以
直接加入該產業的產業工會。例如一個資訊科技業產
業工會,十人的小公司和兩萬人的公司員工都加入這
個工會;但是工會底下可以設支部,一個大公司一個
支部,或幾個小公司聯合成立一個支部。
附帶一提,目前舊工會法和新的勞資爭議處理法都沒
有明訂,工會罷工可不可以不是整個工會一起罷、而
是某個支部自己罷。但在外國的產業工會,常常會有
單一支部罷工的情況;此時整個工會的罷工基金支持
一個支部罷工,就比較充裕。
4. 工會要如何與政府據理力爭,修法改變責任制?
這要分成兩個問題,首先是修法就能改變責任制嗎?
事實上按照現有法律,製造業不適用責任制,所以「科
技業」中的責任制幾乎都違法。但違法不代表不存
在,大家照樣責任制,偶爾出人命被「重罰」三萬就
沒事。法律是一回事,真正要改變還是要透過有力的
工會,和公司協商簽訂團體協約,就工時、工資、獎
懲等項目訂出比較有利勞方的條件。
第二個問題才是工會怎麼樣才能修法?這同樣要看
工會有沒有實力,特別是會員人數和行動力(人數等
於選票,人夠多政治人物才會把你當一回事)。其他
國家工會力量強的,通常能影響主要政黨的政策,甚
至主要政黨就是由工人組成的。礙於篇幅,這大概要
用另外的文章來解釋了。
實力也不一定等到選舉。一萬人留在行政院或立法院
前面「不走」,等他們修法完畢,也是實力。如果七
十萬人到凱道,下班坐捷運來,十一點回家睡覺,對
統治者不一定有用,因為整個社會以及統治機器完全
正常運轉。
還是要重覆一點:有些問題和法律無關。「我沒留他,
他自己不回家」、「有填加班單,我們就會付加班費,
他自己不填」等等情況,都會造成雇主合法。要讓個
別工人免除這種「不敢填加班單」、「不敢回家」的
壓力,只有靠強大的工會。
5. 比起自己賺大錢變成老闆然後改變台灣,參加工會
會更快嗎?
這個問題也要分成兩部份來回答。首先,一般人有機
會自己賺大錢變成大老闆嗎?這問題就好比問一般
人有機會中樂透變成有錢人嗎?──不能說沒有,但
一般人通常也不會太期待。尤其是賺「大」錢的「大」
老闆,通常要先有「大」資本,就不是一般人做得到。
再來,成為大老闆就能改變台灣嗎?一般來說,大老
闆想的「改變台灣」和小工人想的不同,大老闆比較
想要投資方便(炒股票、炒房地產不用繳稅)、僱用
工人方便(最好不要有勞動法規、基本工資)。當然
我們不否認有少數好老闆會重視勞工權益,但在資本
激烈競爭下,或者面臨改組、接班,也可能一夕間人
亡政息。與其被動等待好老闆,不如主動為自己的權
益行動。
再說,賺大錢的過程,會把自己的心靈以及一切利益
糾葛,和既得利益者綁在一起。這種「先賺大錢,再
做善事」的心態,就好像有人想:我先加入國民黨(或
民進黨),先拿財團的錢來選舉,等選上再做好事;
或是「我買票、賣票沒關係,只要我還是做該做的事」
──平常他們隨便你說什麼,反正動不到既得利益者
的根本;可是一旦有一天利益交關的時候,情況就完
全兩樣了。
(勞動黨曾經討論過這樣的問題,選前有其他議員的
司機告訴我們,每個月紅白帖平均多少錢,「不貪污
會傾家蕩產」,當時我們就決定,寧願不當選,也不
跑紅白場;選前已經不跑,選後不跑民眾就比較習
慣。當選後,當我們在模擬會不會有正副議長候選人
來「開口」時,我們也會有「拿幾百萬來捐給某個到
處都是危樓的小學,多好」這種想法,但最後還是決
定,即使有人來開口也不拿。結果正副議長選舉,我
們硬是讓他開出議長高偉凱一票,副議長高偉凱一
票。)
尼泊爾總工會甚至用總罷工和選舉,不是推翻一個國
王,而是根本廢除了君主制度。工會的力量有多大?
只要人數最多的勞工團結起來,力量就非常大;如果
不團結,永遠沒有機會。所以說,一個個工人很小,
聯合起來的工人就很大──工人不大,團結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