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巨巨、各位鍵盤律師、鍵盤法官大家好
想藉機請教一下,罵髒話告得成公然侮辱,這在台灣之外的地方也成立嗎?
畢竟人生總是會遇到想fuck外國屁孩的mother的時候
如果遇到時猶豫了,豈不是被搶了先手,先被屁孩嗆翻,還要被笑連罵髒話都娘砲
肌肉不見得比別人大顆,但氣勢不能輸啊!
只是激情過後如果需要面對法律問題,就有點麻煩了
所以想請教鍵盤律師、法官們這方面的知識,謝謝
另外,倘若最後水肥哥被裁定要給一休十萬
我們是不是可以說
水肥巨巨因為X了一休巨巨的OO,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最後收了水肥巨巨十萬元
也許這會傳為孝子界的一段佳話呢,嘻嘻
最後還要問一個跟運動有關係的問題
之前買的跳繩磨到不能用了,有沒有人知道它的繩子要去哪裡買
它是標準規格的線材,有名稱和型號嗎?
還是廠商特別客制化的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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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硬幣是比例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