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偷拍女大生洗澡 花20萬元換緩刑
2018-07-26 14:3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簡姓健身教練,在女盥洗室天花板放置手機
偷拍楊姓女大生沐浴,結果被女大生發現報警處理,簡男不僅丟了工作,還被檢方依妨害秘
密罪起訴,屏東地院審結,認為簡男具悔意,並以20萬元與楊姓被害人達成和解,給予緩刑
機會。
屏東市公所委外經營的國民運動中心,今年3月間爆發偷拍風波,一名楊姓女大生運動完
後在3樓女盥洗室沖澡,卻發現天花板放著一支智慧型手機,驚覺被偷拍,趕緊穿上衣服
並報警處理,事後查出放置手機是受僱於國運中心的簡姓健身教練,市公所為此要國運中
心經營廠商嚴加查辦。
檢警調查發現,簡男3月10日早上至國運中心3樓女姓盥洗室調整熱水水溫時,見剛運動完
的楊姓女大生欲使用該盥洗室,竟起色心,將他持有的智慧型手機架設在盥洗室天花板上
,並開啟錄影功能,然後告訴楊女,熱水已調整完成,可至該盥洗室沖澡,楊女不疑有他
,結果被簡男拍下她沐浴時的祼身畫面。
簡男事後坦承犯行,國運中心隨即將他解僱,因該中心運動人潮不少,此案爆發後,讓許
多經常前往運動的女性感到不安,偷拍色狼竟是國運員工,十分離譜,說不定還有其他不
知情的民眾受害,要求市公所嚴加督考營運廠商。
簡男被檢方起訴後,法官認為簡男犯後態度良好,為彌補其造成的傷害,除積極向楊姓被
害人道歉,並賠償20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緩刑2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00179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