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健身房應該把巡場撤掉?

作者: ck1158 (小鹹)   2024-09-15 10:37:06
阿館現在最大的兩個爭議是
1.網友:「巡場教練不在現場,是其他會員第一時間發現的,不是說自己巡場教練很多很安
全?」
我不確定阿館是否曾經說過這句話,但這句話的潛台詞是,健身房應該有足夠的巡場教練可
以在第一時間阻止或發現任何危險。那麼一連串的問題就來了,需要多少巡場教練才夠?

如果期望增加人力以達到每個巡場教練都不需要移動,就可以做到無死角監控,那麼冷門時
段就可能出現閒置人力,熱門時段也可能分身乏術。

更進一步的問題是,額外的人力成本可能會反映在會籍上,有多少人願意為此付出更多費用
?究竟吸引會吸引到更多重視安全的人,還是會趕走更多重視價格的人?

再下一個問題,如果80%的會員都會安全操作器材,將個人危險行為造成的額外成本轉嫁給?
數人,這件事的合理性?如果合理,要如何說服健身房股東這是應該要做的?

2.阿館直播中說「要破PR或危險動作時,要找會員或請教練……(如果沒有尋求幫助)要自己
負責」
有些人會解讀為,阿館一句話就想撇清責任,也不看看萵苣之前的事情花多少錢解決。其實
這都是觀點不同的問題而已。

套用底層邏輯這本書,從法學家的觀點,如果法律有規範健身房應該保障消費者安全,那麼
消費者出事了就是場館的錯。

從經濟學家的觀點,個人做出安全行為所需要的成本小於場館提供足夠人力所需的成本,所
以是個人的錯。

但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則(包含法律和不是法律)本來就是權衡多方觀點而形成的,我認為先
聲明自己的立場再提觀點是有助於討論。


[結論]
我的看法是,運動安全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很多人就是太自私了,才會在輿論上顯得這件
事館長錯很大。
沒錢,你可以多走幾步路,去找不在視線範圍內的巡場教練過來注意一下你這邊。社恐,你
可以請個人教練一對一好好盯著你。社恐又沒錢,你可以做能力範圍內的動作和強度。舉重
不會棄槓、健力不用保護槓、打拳不戴拳套,不想費面子請人看、不想花錢請人教、不想花
時間自己學,破PR自己爽,出事就是場館負責,有包牌這麼好的事喔?

有些人會用游泳池如果沒救生員做比喻,然而兩者很大的不同是,即使是游泳好手也可能因
為身體因素,來不及自救而溺水。健身房器材只要你正確使用,就算身體因素一時軟掉,頂
多脫臼骨折,要把自己壓死砸死機率很低。風險明顯不同的兩個場地,為什麼會要求同樣的
人力配置?
作者: jimmyfk (jimmyfk)   2024-09-15 10:43:00
硬要搞可能危險的深蹲臥推會被拿掉, 就不需要太多巡場了要深蹲臥推先簽生死狀, 或是加價必須有人陪同才可以操作
作者: skizard ( )   2024-09-15 11:03:00
這樣好了使用自由重量器材區要先測驗,測驗通過留紀錄,沒照規矩來死傷自負沒通過要再考就需要買教練課,考到過才能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4-09-15 11:04:00
不用說這一堆有的沒的 這麼多家健身房 他要這樣搞 就準備倒閉
作者: boards (GOLD)   2024-09-15 11:04:00
其他健身房包括健身工廠徵求巡場教練都要求有CPR、AED證照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4-09-15 11:05:00
別家就沒什問題 成吉思汗你最多毛
作者: swlimk (Hi)   2024-09-15 11:11:00
有人複製貼上沒貼完整,這樣會不會扣錢
作者: weltschmerz (威爾特斯克˙悶死)   2024-09-15 11:18:00
柵欄又壞了= =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4-09-15 11:21:00
洨草又亂長了
作者: adolph666 (GGOne)   2024-09-15 11:24:00
還好我都去WG WG會負責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4-09-15 11:26:00
如果你要為了那些特色忽略最重要的安全 我只能說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
作者: basketone (Mars)   2024-09-15 11:29:00
笑死 自己講不清楚怎樣搞就嗆洨草 現實生活多失敗啊你?
作者: illawang   2024-09-15 11:36:00
總覺得這話題炒不起來,一天過去就沒人討論了
作者: SkySwimmer (((│)))   2024-09-15 11:52:00
空間設計上就可以做到的 櫃檯總會有人吧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24-09-15 12:06:00
一堆健身房沒進過幾次的無腦青鳥突然開始關心起健身了,笑死
作者: flower0613 (是誰)   2024-09-15 12:09:00
這篇蠻理智的啦,比什麼草啊鳥的好很多了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24-09-15 12:12:00
噓錯,是要噓無腦青鳥不是原po
作者: BardxBaymax (BabyRage)   2024-09-15 12:23:00
這件事阿館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雖然聽說會員沒有想要追究
作者: santiago148   2024-09-15 12:25:00
別家沒問題?某家壓頸10幾分鐘才有人發現的表示看直接戴人小草帽子 就知是只問顏色不論是非的青鳥
作者: geminitea (維亞)   2024-09-15 12:56:00
https://i.imgur.com/OGoLKAB.jpeg 只要健身房能舉證他們有確實定時巡場,器材設置上也沒有違失,應該就沒有法律責任
作者: SAMON5566 (木村正夫)   2024-09-15 12:57:00
聽你在鬼扯,你是不知道民法有規範場所管理人的責任嗎?還扯什麼法學家觀點,笑死人,基本的民法就有規範了
作者: geminitea (維亞)   2024-09-15 12:58:00
壓10分鐘沒發現正常阿,本來就沒規定健身房要隨時隨地注意會員安全,只有你花錢買的教練在你課堂進行時有照顧你的義務
作者: acegikmp (阿超)   2024-09-15 13:22:00
這篇又跟草有什麼關系????如果真的要安全拉到最高,那會費貴上好幾倍消費者能接受?別說笑了,就政治廚要把這種事鬧大罷了
作者: GTOyoko5566 (雞頭洋子)   2024-09-15 13:25:00
重點這人被壓還是自找的,自己把保護架弄這麼低,上極限重量不找輔助,沒被收掉就該偷笑了
作者: nocash (show me the money !)   2024-09-15 13:29:00
作者: korzen (GuitarKai)   2024-09-15 13:41:00
這篇不錯啊,真的打到官司上場館很難完全卸責,所以公關處理上才不會像館長那樣搞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24-09-15 13:56:00
有巡場也不是每一秒每個角落都會巡到 要打官司 還有得打
作者: e2699096 (彼岸赤煌)   2024-09-15 14:21:00
這件事本來就特定族群再帶風向 巡場再多只要機率不是0都有風險 難道要附和傻鳥的意見無限上綱?再說刑事責任好了 這東西舉車禍為例 可能完全不是你問題但也要吃肇責
作者: iamoldtwo (目標:單手腳離地拉單桿)   2024-09-15 14:26:00
結論跟我想的一樣
作者: pccudog (校犬)   2024-09-15 15:06:00
救生員配置是法律規範,巡場不是。
作者: applewarm   2024-09-15 15:10:00
說得很好啊!
作者: kanx (joke 版 讚!!!!!!!!!!!!!)   2024-09-15 15:12:0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CbVgjvowBM 分享陳醫師的看法, 握推架沒有保護槓真的挺危險的
作者: gg3b0 (咭咭三比靈)   2024-09-15 15:14:00
說真的 不用保護槓 又不找人幫看 被壓只能怪自己
作者: boards (GOLD)   2024-09-15 15:29:00
如果被壓到死健身館老闆、員工都有責任都有案例了還好這次旁邊的客人有看到及時救了他
作者: e2699096 (彼岸赤煌)   2024-09-15 15:42:00
有責任 所以勒?當個巨嬰 都別人幫你負責就好嗎
作者: zack860420 (阿遠)   2024-09-15 15:43:00
你就沒在練又單純想吵架,才會踩那偏頗立場來這裡當小丑。
作者: henry5405 (Tokyohot)   2024-09-15 21:03:00
推~~好久不見:D
作者: ck1158 (小鹹)   2024-09-15 21:37:00
哈囉><
作者: chen2021 (哈哈是我啦)   2024-09-15 22:20:00
這篇正解 推 沒必要為了一個人增加其他人負擔
作者: kanemochi (知天命)   2024-09-15 22:53:00
快去吉,法官判多少! 阿館賠多少。不會少一文錢!放心吧。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24-09-15 23:25:00
不管在哪,出人命就是一堆責任要釐清,就跟交通事故一樣,兩台車撞到只是輕微財損的話,雙方當下有達成共識就沒事,旁人哪來那麼多廢話。一旦進階到有人重傷或死亡,那當然就直接讓司法介入調查,光是互相嘴炮指責有啥屁用?今天針對這起案件,護槓過低、力竭被壓、即時被救,沒死沒大礙沒財損沒傷殘後遺症,而且顯然雙方事後早就溝通協議過,不然業者怎麼拿得到當事人自拍的影片拿來做宣導用?是搶他的手機還是盜他的ig影片?想趁機撻伐業者的那些人邏輯在哪?你教他怎麼告?今天你游泳熱身不足抽筋在池中間掙扎30秒,其他泳客大喊,最後被救生員撈了起來,就算你再驚魂未定、嗆水難受、在池邊軟腳五分鐘才站得起來,你也沒人能告啊。那些在別的泳池發生過的溺死案件,又關你什麼事?難道法官會理你說別人溺死能獲賠50萬,我雖沒死但嗆了三口水,賠個五萬不為過這種蠢話嗎?同理,萵苣曾跟被壓16分鐘的死者家屬用1200萬和解,又關這次案件啥事?意思是萵苣之前都認賠千萬了,你館長不該也賠個數出來負負責任嗎?到底是法盲還是流氓啊?就事論事很難?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9-15 23:36:00
笑死 車撞到只是財損最好只要有達成共識就沒事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去google一下吧 不懂裝懂另外很多公司的一個標配職位叫做法務 工作就是在事故發生前從各種可能觸犯的罪及賠償中找出要件進行風險迴避 降低公司因為觸法而產生的損失或支出 要是每個人都跟某人一樣把所有事像擲爻一樣交給法官決定那律師跟法務都可以去洗洗睡了
作者: iljapan61 (ki)   2024-09-16 00:23:00
推推
作者: chiangchia (ying1111)   2024-09-16 03:26:00
作者: assassin (戳屁屁戳屁屁戳進去)   2024-09-16 05:35:00
world gym 上次是和解 也沒真正判決知道責任歸屬
作者: chinapig (正港中國豬)   2024-09-16 07:37:00
阿館真的是雙標的極致 被3羌dpp的錯 生意不好dpp的錯 現在會員受傷不關我的事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24-09-16 08:13:00
和槓精浪費時間,不如再拿槓鈴多來幾下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9-16 08:25:00
好了啦 自己中文不好把兩句不一樣的話看成相同的人還要拿槓鈴喔 不怕被壓到嗎?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4-09-16 12:19:00
民法真的要管一堆健身房等著撤器材啦,講法律的真的很有趣最好就鼓勵會員去告健身房,以後全部都撤掉剩機械式的就好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9-16 13:30:00
笑了 不管的話你以為那1200萬是刑法規定要賠的喔講法律不有趣 難道要聽鄉民胡說八道才引人入勝嗎
作者: TheMadThanos (憤怒的葡萄)   2024-09-16 15:40:00
endlesschaos是哪裡來的法盲 肇事逃逸罪就是要致人受傷或死亡才有可能構成,單純財損確實是雙方有共識就好
作者: iamgodisme (miles)   2024-09-16 16:30:00
一堆沒在健身版推過文的在那邊大放厥詞真的很好笑
作者: kingsu (酥打餅)   2024-09-16 18:21:00
公園的單槓 沒有巡場(大誤)生命安全 真的需要(比轉蛋法)規範
作者: sealman234 (Sealman)   2024-09-16 19:12:00
到底還有什麼好吵 從頭到尾健身房沒問題好嗎
作者: badgreen (迦樓羅)   2024-09-17 12:28:00
本來就沒問題啊,安全設施有提供但你自己沒用本來就是自己要負責,問題點是館長自己也很愛批判別人,被人用同樣標準看問題不大
作者: qize1428 (倫)   2024-09-17 17:46:00
交通事故撞到只有財損烙幹真的沒有刑責阿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4-09-17 22:11:00
一堆開上帝視角認為當下問沒受傷就真的沒受傷的人真的很好笑 我還以為XXPLUS現在這個時間點能斷言被壓的人沒有後遺症已經夠瞎了 還是各位現實生活中都沒碰過人心險惡的人 當面跟你說沒受傷過幾個月收到傳票的 當然你們要自行離去也尊重 祝永遠行車平安囉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24-09-17 22:46:00
你被幾個人笑法盲了?收集癖還是被虐狂?沒邏輯真的沒藥醫,想也知道他們兩造不是當下口頭問候兩聲就搞定解散的事,難不成員工當下問你沒有受傷然後就瞬間搶你手機抓出自拍影片來當自家宣導短片喔?能做到"提供影片"這一步,肯定是溝通好幾天以後的事,關鍵證據都到手了,還怕你突然反悔翻臉搞什麼貓膩嗎?就算他很多天後愈想愈不對,跑去醫院驗傷,能驗出什麼鳥?能告什麼毛?所有對你不利的證據你都自願給人了,還想告什麼鬼?特地去法院丟人喔?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24-09-20 07:50:00
這件事只能說很多人健身健到腦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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