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擾了
不才學習日文時間還不長,遇到的第一個難關就是可能型的使用
雖然已經有去爬過文,或是上網去尋找解釋的文章
卻還是沒能完全理解,希望能得到解惑
想了解的是見える、見られる、聞ける、聞こえる這之間
從老師(日本人)那聽到的定義究竟是如何理解比較好
根據老師的說法:
見られる、聞ける是有主觀意識的參與的動作
見える、聞こえる則是能力上的實現
而網路上同樣的說法也是存在的,以意志與否作為區別
不過此說法主要是在日文網站上看到,所以我的理解應該會有誤差
總之我不清楚的是,意志的參與究竟是如何定義
而要到什麼程度才算,想要搞清楚這種定義的細微部分
舉我比較會混亂的例子來說,希望能讓各位找出我問題的癥結點
例1:
台湾の映画館で日本の映画が見られます(O)
台湾の映画館で日本の映画が見えます(X)
是要表達:在台灣的電影院看得到日本的電影
但在我試著做判斷時,認為不管我的意志有沒有加進去
應該都不影響"看的到"這一事實,故而會去選錯誤的見えます
或是再精簡一點
"映画館で映画が見えます",這樣的陳述感覺不到它有包含意志
而使用"見られます"的必要,畢竟電影就在那邊
個人想不想、去不去看,都不該影響它能不能被看到
例2:
頭を上げれば、太陽が見られます(X)
頭を上げれば、太陽が見えます(O)
翻譯應該是:把頭抬起來的話,就能看見太陽
但是在使用時,總覺得為了可以看見
需要先完成"抬起頭"這個前置動作,而不是自然的狀態時
肯定有意志的參與才對,故而也會選擇錯誤的"見られます"
可見我對意志定義的理解,有一段誤差
希望版上的大大能對此為我解惑
目前不才面對題目,還是使用其他常見的解釋是說
用"生理能力的限制"與"其他人文條件",兩者去作出分辨
也還是有辦法解題,但因為本人龜毛的性格
還是想真正了解部分人對此的這種說法
感謝耐心看完,希望能給予解答
由於是第一次在貴板上發言,若有不對之處也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