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5-03 15:48:22※ 引述《ttmb (耶? )》之銘言:
: 其實鄉民多半知道可以做適法監督 今天大家問的是法在哪
: 現在法律系老師發文 一篇比一篇空泛 多半在講教育部可以做適法監督
今天教育部長直接在媒體上面說 理由就是管中閔沒黨證
我退回 劇情還是一模一樣阿
因為根本就無法可管 也沒有規定要怎樣做
教育部官員一樣能在媒體上面說 這不是行政處分 你不能上訴
這就是這整件事情荒謬的地方
就算教育部說 莫須有 又怎樣
人家都說你不能上訴了
不愧是學生會力挺的說清楚
說的真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