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高雄有推薦的醫材類專利所嗎?

作者: shadow406 (婆娑亡靈)   2014-06-20 23:35:35
想請教各位大大,醫材部分在高雄有沒有推薦的事務所或是專利工程師?
無關電子設備,純粹硬體耗材。
目前透過介紹有看過奈米型的事務所(網路上查不到的)、中、大型事務所。
似乎五洲、惠爾智感覺好像不錯?但覺得沒有實際撰稿情形難以得知撰寫人功力。
對於這兩間評價如何?或者是有更推薦的?
此外,關於台灣新型的技術報告到底能不能申覆這件事,兩間事務所說法相反。
有誰知道"現在"條文的規定到底能不能申覆?
初次來版,如有違規,煩請告知。
感激~
作者: DeAnima   2014-06-20 23:39:00
收到新型技術報告不能申復嗎? 囧
作者: shadow406 (婆娑亡靈)   2014-06-20 23:54:00
一間說可以一間說只能交出後等生死判。可是又查到有所謂"審查意見"這一關可以實際上進行申覆動作,但看發這條文資料上是寫民國96年,不知道有沒有改過規定、最新規定?
作者: Ymiao (勿忘初衷:p)   2014-06-20 23:59:00
以前有做過申復,不過拿到的代碼還是一樣,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成功改變代碼的?
作者: Ensanguine (sanguine)   2014-06-21 00:39:00
審查官心情好有時候會給"表示意見" 那不叫"申復"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6-21 00:42:00
不能申復呀 但你可以多次申請代碼有可能會變 那就是找到新的引證又打掉一些權利項時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4-06-21 00:52:00
全部請求項都被認為無效時會有一次答辯機會,有機會翻盤只有部分請求項被認為無效時,反而沒有答辯機會精確來說,全被認為無效時,審委會發文獻通知函給你一次「說明機會」,相當於給一次申復機會只有部分請求項被認為無效時,則不會給機會「說明」
作者: ben1013 (二代龍)   2014-06-21 01:02:00
樓上正解,但如果部分認為有效,卻是不重要的請求項,唉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4-06-21 01:03:00
這時候主動申復是不會被列入考慮的,不會改變技術報告的
作者: Ensanguine (sanguine)   2014-06-21 01:43:00
冏 我以為"申復"是用在發明審查階段的 講錯了不好意思
作者: shadow406 (婆娑亡靈)   2014-06-21 08:39:00
所以最好台灣丟出申請後,先丟其他國再申請技術報告?
作者: Ensanguine (sanguine)   2014-06-21 11:55:00
好東西還是申請發明啊 新型不推不然就發明新型一起請 享權力接續
作者: Ymiao (勿忘初衷:p)   2014-06-21 21:58:00
了解 原來還是有翻盤機會的(筆記
作者: shadow406 (婆娑亡靈)   2014-06-21 22:57:00
這樣$$夠雄厚才能一起申請啊~另外,申請案送出後,該如何著手找廠商或合作?有沒有誰可以站內信分享一下經驗??~~感激不盡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6-22 05:29:00
曾有多次翻盤的經驗,通常是把"誤會"解釋清楚 就PASS了表示意見時,不要只想著戰、輸贏,而是有效的表達....很多引證文獻都是台灣藍鵲比雞腿,要好好的講別拿椅子摔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6-22 16:02:00
話說 看釋函 技術報告書是無約束性的意見表達看釋函 技術報告書是無約束性的意見表達 無救濟管道也就沒有流程約束 若審查委員真的拿藍鵲比雞腿 盡管打電話去罵阿 搞不好審查委員真的會再發一份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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