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3 17:16:13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7-03 17:17:00謝v大整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7-03 17:25:00台灣跟日本有像 不過因為考行政法 所以可以行政訴訟
作者:
siaohua (自有方向)
2014-07-03 20:55:00感謝整理,讓人有了概略的了解!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7-03 23:06:00我國一開始是60分過關 只是申論難拿高分以最近考試來看 拿到60還不一定考得上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7-03 23:09:00美國100題選擇題 (落落長), 開卷, 70分過有誰作過未來數年專利師人力需求統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7-04 02:06:00現在開放法人可僱專利師 in house有照也不錯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7-04 03:47:00那是讓事務所法人化用的,inhouse應該沒什麼差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4-07-04 09:10:00
專利師可在IH執業是配合IH要cost down用的,跟事務所法人化一點關係也沒有,官方目前根本沒打算推事務所法人化但打算用自家專利師送件的IH,肯定是算盤沒打清楚的外行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7-04 10:04:00可是公司內專利師不是一直可以用個人名義送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7-04 10:24:00用申請人名子就可送件了我猜 應該是對跨國有多個分 子公司的企業有用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7-04 10:30:00那改成法人僱用專利師是為什麼?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7-04 10:34:00國外分公司可以用吧 如果不想以母公司名義申請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4-07-04 14:50:00
修法前,IH的專利師不能掛名送件,修法後才行新法允許IH專利師掛名送件,只是因應一堆想省錢IH的需求只是那些公司都沒算到案件控管的成本和風險,以為每個專利師都很熟專利行政管理的細節,等著看那些凹自家人送件的公司遇到程序疏失的下場,很多成本是不能省的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4 16:34:00很多時候是非ip管理層的認知問題講也講了,風險示警了,好,先做再說這是產業宿命...XD像程序經驗,oa經驗或訴訟經驗,事務所一定相對豐富,差別在於對公司技術的熟悉度,以及對claim的掌握度,我覺得這才是in-house IP在申請流程中首要掌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