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又來板上求教了,這次是聽到很多不同的看法,
因此想拿來板上問問看意見。
Q1
(實務上)A板子與B板子是用好幾個螺絲所固的。
寫法1 該A板係以螺絲螺鎖固定於該B板。
寫法2 該A板係以一螺絲螺鎖固定於該B板。
寫法3 該A板係以至少一螺絲螺鎖固定於該B板。
在這個結合方式與主要創作關聯不大時怎麼書寫比較好?(可能只是充填Claim...XD)
那如果是在實施方式中寫到呢?我為了沒一、一、至少一現在頭有點大。
幾位前輩的說法一個說不重要那寫一就好,一個說還是每個都加上至少一最安全。
Q2
(實務上) 一個桌子具四個刻有凹槽的角柱。
寫法i 該桌子包涵有四個角柱,該角柱刻有一凹槽。 (全文皆為該角柱)
寫法ii該桌子包涵有四個角柱,各角柱刻有一凹槽。 (全文皆為各角柱)
身為一個新人,案件卡在手上卡好幾天常常就為了這點東西在想破頭似乎不是好事情...
麻煩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