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兩個商標法和著作權的問題

作者: JimmyWr ( jimmywr)   2016-04-14 17:21:43
各位好 我是作平面設計的
最近接的case有接觸到幾個著作權法和商標法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各位
1.我們要介紹產品, 然後可能用幾張照片陪襯,
會使用到酒瓶來講解食材
照片上出現某個酒瓶,酒瓶上有LOGO圖樣和說明文字,
請問是否可以主張著作權法上合理使用
智慧局著作權組是跟我講可以主張合理使用, 想再請問各位意見
2.客戶臨時針對他的產品想到一組名稱,然後請我作DM放到網路上
雖然我們在設計契約裡面應該是會提到, 編排者僅負責編排,不負法律責任
但我不知道基於情感上是不是需要幫他作商標查名, 是否會和其他商標衝突
請問各位如果像這樣的案子會怎麼處理呢, 謝謝!
作者: poeoe   2016-04-14 19:49:00
找個事務所當法律顧問比較保險阿
作者: suckurass (我只是想太多罷了)   2016-04-14 21:54:00
找事務所吧,知識是有價的
作者: vul3vup (噗噗)   2016-04-14 22:56:00
介紹產品已有意圖銷售行銷之暗示,不適用合理使用原則契約明訂從其契約,侵權行為由客戶承擔,你可就該名稱商標查名之議題告達告知義務
作者: JimmyWr ( jimmywr)   2016-04-15 11:50:00
感謝以上前輩的討論, 不過我覺得商標侵權的告知義務 不清處是不是已經算設計者的份外事了 @@ 只是因為剛好我讀法律知道這可能會有問題這樣...@@
作者: vul3vup (噗噗)   2016-04-15 13:06:00
客戶要求的名稱當然由客戶自行負責,你不必承擔,契約載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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