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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roguidescreen.com/?p=5695
上述連結中的資訊,值得讀一讀。
(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民專訴字第112號) 的相關專利
I415456
1.一種多媒體遙控器之資訊管理方法,係提供一資訊管理平台,並執行以下步驟:建立一
頻道資訊對照表,該頻道資訊對照表包括既有有線電視頻道、各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及各
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對應於各有線電視頻道的播放頻道編號;接收並更新頻道節目資訊,
係接收各家有線電視頻道在一定期間內的節目單;產生一頻道資訊,包括一系統業者頻道
清單及一頻道分類清單,該系統業者頻道清單係根據接收的頻道節目單參照頻道資訊對照
表所產生;接受下載請求,係與至少一多媒體遙控器建立連結後,依請求將前述頻道資訊
傳送至多媒體遙控器。
這個專利僅寫了方法請求項,依前述網頁中的資料,資訊管理方法應該是相同的。
如果寫成裝置請求項的話,說不定侵權的行為能夠成立。
黑莓機的案例,對於常寫網路相關專利的工程師而言,是應該要仔細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