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申請計畫要有貢獻? 科技部:導正追求量

作者: cradredtade (☆☆☆☆☆☆☆)   2018-01-07 18:20:49
https://udn.com/news/story/6928/29161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科技部人文司修改107年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研究績效的評估方式,增列「專題研究計畫
主持人研究績效表」,要求申請人必須寫出「近5年對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貢獻
」等,惹來一片罵聲,對此,科技部回應,會有此新增績效表,是為了鼓勵研究者不以追
求量產研究成果為目標,多從事有利知識累積或實務應用的研究,而不只是看「研究計畫
成果出版情形」。此外,也將優予核給新進人員多年期計畫。
科技部表示,人文司所轄學術研究概分人文學、社會科學、管理學等三大領域共17學門,
有關專題研究計畫之審查,除依規定填列相關表格外,後續仍須依循各學門所訂定之審查
原則,就研究計畫內容進行實質審查,因此不致因填寫研究績效表,而衍生外界所質疑成
為「好人好事代表選拔」或「淪為國家社會貢獻作文比賽」。
科技部指出,考量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影響力需要較長時間展現,並為鼓勵研究者
不以追求量產研究成果為目標,而是強調研究成果的品質、創見及實質貢獻,科技部人文
司經召開會議討論人社領域學者研究表現評量改進方案,決定修正107年專題研究計畫主
持人研究績效之評估方式,取消「人文司近5年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出版情形表」,改增列
「科技部人文司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研究績效表」,計畫主持人提出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放
寬為近10年(可含實作成果)至多5項,其中至少1項需為近5年的研究成果。
另外,為鼓勵年輕學者投入學術研究,科技部優予核給新進人員多年期計畫,人文司已於
106年3月29日修正「人文司專題研究計畫核定參考」,於核定新進人員時應單獨優予考量
。其申請多年期者,屬通過前20%者核定2至3年;屬通過前20至80%者核定2年;屬通過之
後20%核定1年。若各學門內對鼓勵新進學者核定多年期計畫更優者,得依學門的原則從優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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