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兼點名] 追溯不當言論的最長期限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2012-04-09 15:10:05
目前各板的態度如下:
兩岸板,兩位板主的意見都是追溯期以七天為宜。
民進黨板,有訂出十五天期限的板規,但兩位回應的板主都提到回頭推舊文罵人的問題。
綠黨板,視看板大小,約一到兩天。
國際新聞板,七天。
國民黨板,一週。
新黨板,不設限。
政策板,兩週。
台聯板,追溯期七天
除新黨板SteveYoung板主不打算設立追溯期的期限外,其他已表態板主們的看法大約都
將追溯期放在七天至兩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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