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海峽兩岸CrossStrait版主胡亂處罰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2017-10-20 06:50:05
※ 引述《prudence (煩惱皆菩提)》之銘言:
: 我已經解除水桶跟第一次的警告啦~麻煩您有空去兩岸版推文試試看?
1我沒在板上看到所謂第一次警告的公告。若是板主自行刪除,建議板主日後在取消處
 分的同時發公告告知使用者。處分有公告但平反式的取消處分卻沒有公告的話會影響
 使用者的權益。
2關於warmer提到我在小組板主板置底文中對兩岸板使用者間稱謂的建議(或說限制)
 ,請各位注意內文的最初及最後:
 由文章原先標題可得知此文是兩岸板使用者因稱謂問題受處分到此申訴而產生,我為
 了公告小組長的態度除了在本板發表之外同時將此文轉到板主板。
 從第5段的提要(為何再無結論的話便由小組長決定最終方案)可以知道我是指事態
 繼續僵持下去的話我就會強制兩岸板在遇到稱謂問題時一律採用我建議的方案。但請
 各位回到本板翻閱相關討論。後來板主群達成共識,我的建議自然對兩岸板無任何效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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