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八卦板/IPAD3 水桶判決

作者: akaume (小草)   2014-11-04 23:23:24
閣下的程序錯誤,
請向板務部申訴。
法務助理 akaume
附註:
1 .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 引述《a22363491 (笑傲醬糊之重修不敗)》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A22363491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IPAD3
: (b)文章編號:#1KM76HKW
: 3.欲申訴之判決︰
: 水桶
: 4.不服理由︰
: 我先前在某篇文章中看到了有關一個同性戀的新聞,文中說到一個人原本是
: "直男"(意指異性戀),結果為了體驗GAY的感受假裝成GAY,最後卻自己也成
: 了GAY,然後還出書向大眾闡述這段故事,文章重點大致上是這樣。
: 我看完,當場就覺得那個主角應該本來就是GAY,單純想藉此宣揚他們GAY的
: 委屈與理念,我承認我有些先天性的討厭GAY,因此有些偏見,就在底下推文
: "GAY就GAY還假裝還出書想騙人,噁心"(忘記了 但重點沒忘)
: 發文前我已與板主溝通過,但無法取得共識才來申訴。
: 版主IPAD3說他並不介意我前段話,但針對"噁心"這個詞不該說出口,一來我
: 認為八卦板向來風氣是比較開放,雖然說常常有人釣魚被告,但我這說詞除
: 了出書的那個人以外應該是沒人受到我的"直接傷害",二來我認為我的"噁心"
: 是指那個出書的人,應該針對任何鄉民或族群,所以認為我應該罪不至於要
: 被水桶,不然大家天天都在八卦板酸馬蝗甚至嗆她,那豈不是馬先生的粉絲
: 也都可以瘋狂檢舉大家,那八卦板很快就會一言堂了,感覺這是非常不OK且
: 對八卦板風氣造成傷害的判決。
: 或許我的確傷到了不少GAY的心,她有捍衛她自尊的權利,我應該也有我發
: (推)文的自由吧(我只針對那篇文中描述出書的人),這世上本來就有許多針
: 鋒相對的族群存在,不能因為某方單方面認為受到侵害,就以傷害另一方來
: 安撫她,這也不是一個公平性且會惡性循環的做法,除非我有了確切造成他
: 人傷害並受到受害者的檢舉,那我無話可說,否則我認為我是不該受到這樣
: 的懲罰的。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無,僅為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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