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Violation版將簽名檔視作廣告判決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5-10-31 18:27:19
※ 引述《supermars (還我清白感覺真好)》之銘言:
: ※ 引述《catquill (熊寶貝 ★星警察☆)》之銘言:
: : 根據『PTT 使用者條款』
: :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 :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 : 7.使用者行為
: : ...您了解本站並未針對「使用者內容」事先加以審查認可, 唯本站有權(但無義務)
: : 依其自行之考量, 拒絕或移除經由本服務提供之任何「使用者內容」.
: : 本站有權將違反本服務條款和令人厭惡之任何「使用者內容」移除,
: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第二編 違規行為
: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請你指出商業廣告在哪裡?商業廣告的擁有者是誰?商業廣告的商家是誰?
: 我個人的部落格、粉絲團等我自己的部落格網站,其發言、發文內容哪裡有在廣告?
: 請指出發起廣告者是誰?以及我又受託之廣告的依據。
: 我的部落格網址,點進去的內容就是個人的心得。在ptt上發表的文章,其內容都是
: 跟該版完全密切相關、毫無脫離討論範圍。
: 你舉例的【(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完全不成立!
: : 二、其他違規行為:
: :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 :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規則中明定之違規行為。
: 理由同上,站規管理的是張爸這類型的行為(以此為最著名的案例),並毫無自治的
: 散播自己跟版上、站上無關的網站。
: 如果你這個帳號是本尊,我想你應該沒看過張爸這東西,因為你的帳號才一個多月而已
: ,張爸的行為被制止的時間點已經離你很遠很遠。
: 我分享自己心得累積下來的部落格,供其所需者去閱讀,
: 簽名檔、名片檔的標題是用中文寫的大字,哪來的不當。
: 因此,這行為也是錯誤引用。
: :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
: : 力。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
: : 者裁量。
: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 目前站方已有針對紅利連結及營利廣告做規範
: :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345443921.A.567.html
: : 內文寫到:
: : - 推廣類廣告連結
: : 試圖利用 PTT 造成自己在其它網站的積分增加的類形之「推廣」類
: : 廣告連結 (即使非色情網站).
: : 你知道甚麼叫做『紅利連結』嗎?
: : 這裡也有解釋:
: : - 凡在板上PO出有任何利益往來的分紅網址 (如紅利.贈品...等等)
: : 不論任何網站也都視為紅利連結處理...
: 哪來的紅利贈品?
: 所謂的紅利贈品之網址,指的是網址中夾帶著推薦序號,導致「被推薦者」獲利
: 本人部落格格網址乾淨俐落,跟你一直強調的"分紅網址(如紅利、贈品等)"差異甚大。
: 本人心得寫在PTT上、也有寫在部落格上,引用『推廣類廣告連結』,再次引用錯誤。
我還是維持我原案提出的說明,給本站做參考。
#1MAWRHIM (Violation)
#1MD6OZsE (PttLaw)
: : 而你的提供的網址官網都說的很明確了...『的確有分紅獲利』。
: : 根據先前諸多判例:
: : #1JrVEWLd (ViolateLaw)
: : 時間 Mon Jul 28 14:54:23 2014
: : Ptt系統警察判決:
: : sunap因使用多次縮網址放紅利連結式網站廣告行為,
: :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永久停權,特此公告
: : 根據此例,使用者也多次利用現有漏洞推廣自身,應判以停權才對。
: 你這是張飛打岳飛?
: 還是你覺得有縮網址就等於有紅利?
: 你提出的判決id為 SUNAP 跟我有何關聯?
: 你舉出的例子很好,更能明確指出甚麼叫做"廣告"
: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6294518.A.142.html
: 一個人用有那麼多分身,並推廣相同的網址,這才叫做廣告行為,因此才會被永久停權。
: 記得唷,是"分身"!!
站上有說明吧!分身跟本尊的行為原則上是一體的...不過最多只能有五個分身
: : 可是你並沒有解釋
: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第二編 違規行為
: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 你的簽名檔不管是 西洽板、手機板、安卓板或是遊戲板等 都是同一個...
: : 有必要廣告到每一種板都一模一樣嗎?
: : 這不是累積人氣,甚麼才是累積人氣?
: 我的部落格就只有blogger為主,我的部落格內有:
: 1.3C相關教學與心得分享
: 2.遊戲心得分享
: 3.動漫、美劇、電影、體育、攝影、旅遊、美食、心情抒發、生活等,
: 還有自己在KTV唱歌的錄音檔分享文章
: 請你找出站方規定其簽名檔要分開放的規定???
: 整合再一起,哪裡不妥?
: 還是你要找藉口說我在賣唱XD,因為我也有分享我自己唱歌的錄音檔呢~
: 我的部落格想聊甚麼、想寫甚麼都是我的自由(民主下的自由),就算發一篇文章打個呵欠
: 變成一篇文章,也是我部落格的自由。
: 但我並不會拿這種文章來充數,然後順便放在PTT上,懂嗎?
: : 我不知道你甚麼時候在你的部落格上放紅利廣告,
: : 但累積的文章量也非常的多了...且你並沒有證據辯駁你的部落格並沒有紅利?
: 再次重申,如果你這個3X天的上站帳號是本尊,你怎麼知道PTT上使用者的型態?
: 《登入次數》481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975 篇 (退:0)
: PTT上有人潛水只看文章、有人就是會發文分享文章、參與討論,當然也有你這種
: 3X天上站,發文卻全數檢舉的微妙帳號呢XD
: 每個人使用習慣不同,你發文少、不代表別人一樣要惦惦當潛水夫。
: PTT站上 並無"發文與上站次數"的比例原則好嗎XD
不好意思! 我還是要重聲,我這個帳號老早在2014年初就申請了,
所以我這個也不是甚麼免洗ID,是真正有在用的使用者。
只是我逛板的機會很少,大部分是上來查一下資訊而已,所以開Guest的帳號很多。
不過你說的這些,跟本案真的沒甚麼關係...
: : 你給的連結上面寫得很清楚啊!
: : 1、有人加入你為好友 => 你必須推廣你的帳號
: : 2、向你的顧客宣傳
: 請問你手中有甚麼證據?? 還是只是喊爽的?
: 廚師手中拿刀、你可以告他殺人嗎? 說話講求的是證據,不是說說就算。
: 一直咬著我搞甚麼廣告,卻又提不出證據,反倒是你信件中提到也想放粉絲團的言論,
: 不論是真是假,其心可議!
: 信件證據 #1MD77ZY4 (PttLaw)
: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46277603.A.884.html
: 顧客=經過交易買雙方才會有顧客這種東西,對3C等話題有問題者,直接對我來發問
: ,接著我來回應對方,這樣的行為完全沒有利益關係,反而能保障雙方,聊天也有罪XD?
: 那O2版不就要關版了嗎?
: 來,幫你解釋一下甚麼叫做O2唷, alltoghther 男女交友的板呢!
: 當然,如果你能找出能夠保障雙方隱私的方式快速問答的話,請你推薦囉XD
你說的是自由心證,法院是看證據的,所以一切證據認定都看站方的解讀。
: : 我大概看了一下,裡面還是在推廣你的紅利連結
: : http://imgur.com/TBvCH6p
: 這就好玩啦~
: 我的部落格網址"並不符合"紅利連結。
: 你點下去的網址裡面,哪裡有那種像是(以下舉例,)
: http://yahoo.com=id=555666 這種網址後面有ID=數字(或英文)的"就有可能"是
: 紅利連結,但也不會所有的網站在有ID=的時候,就一定是紅利連結,懂嗎?
: 我的簽名檔/名片檔內的網址與中英文,裡面哪裡紅利網址的推薦證明?
: 這篇文章部落格網網址為
: http://wanghenrytw.blogspot.com/2015/04/GameAPKDownload.html
: FB粉絲團為
: https://www.facebook.com/Game.3C.LaSai.WangHenry/
: 你懂得寫部落格嗎?不懂請先去了解部落格文章編號形成的規範,以及不同部落格平台
: 會有怎樣不同的排列網址吧。不要把不懂當作是提告的點= =
: 發文,講求的是排版、簡潔,且長期使用過PTT的人就知道目前PTT內大家講求的
: 是將長的網址做成短網址來分享。
: 一個簽名檔的範圍與字數就是那樣子固定的,你要把它整理乾淨、排版順暢,就是縮網址
: ,同時,發文時像是會轉錄新聞那種超長的網址是,因為PTT的各種工具都會把網址給截斷
: ,所以PTT上才發起了使用縮網址的風氣,懂嗎?
: 喔,我忘了,你檢舉用的【這個帳號】只有3X天,可能不太了解這個公認的發文習慣
: ,在此跟你分享一下囉,希望你能多用一下這個帳號來了解PTT站上的風氣。
: : 我反而覺得一張罰單根本不足夠,簽名檔和名片是兩回事,應該分開開罰。
: : 不過,根據判例,應該是得永久停權了!
: 看到這句話,就知道你就是要針對性的提告而已啊,甚麼都可以牽扯到,只要你想要達到
: 的目的。
: 人在做,天在看,是不是本尊來按鈴控告,天知地知你知。
: 拿了一堆舉例,都是你自己的看法跟抹黑,卻拿不出實證,拿一堆法條站規,卻又兜不攏
: 。
你還是一樣忽略我先前的說法,給本站做參考。
#1MAWRHIM (Violation)
#1MD6OZsE (PttLaw)
: : 根據
: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第二條(使用者定義)
: : 本規則所稱使用者,謂於本站申請使用者帳號,使用本站所提供服務之本國及外國
: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申請註冊者,為其代表人或帳號使用者。
: :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 :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 :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 :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 :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限制其他人提出檢舉
: : 假設板主不受理案件,除資料不齊全者,板主就是瀆職了。
: 我沒有說目前的制度有錯啊,你怎麼會緊張到我這段文章是"建議"阿~
提醒一下好了 建議有專門的看板你可以提出 因為這些建議還是與本案無關
: 你信中也表示想要有個案例來討論,怎麼又改口呢?
: 來信全文紀錄
: #1MD77ZY4 (PttLaw)
: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46277603.A.884.html
: #1MD7P2MY (PttLaw)
: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46278722.A.5A2.html
: #1MD7PbeQ (PttLaw)
: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46278757.A.A1A.html
: : 你還是沒有解釋除了google AD以外的廣告紅利問題...
: 所以你現在有覺得google ad這種【廣告看板】是"以外"的事情了嗎?
: google ad、blogger ad、痞客幫自家的東西都是同一類型,屬於"廣告看板"。
: 你有任何證據顯示說『網址本身帶有紅利連結、贈品連結、等相關』的證據了嗎?
: 答案是沒有!
: 沒有的東西你在怎麼細看站規,搬出法條來都只是混淆視聽而已,這行為怎麼讓我想到了
: 某個ID...
: 站方在意的是學術網路之下步要有商業廣告、紅利"網址"等行銷行為(如賣課程等)
: ,本人的部落格內的內容全數由自己的經驗與喜好構成,這是你沒發文的這個36天新手
: 帳號無法理解的。
: 36天帳號,且全數都是檢舉的文章,沒有半點參與版上的討論,卻能直接找到violation
: 跟這麼了解站規還寫出來,然後在沒有確切證據之下參在一起混淆視聽,真的跟你致敬。
: 但...你依舊解解釋不出本人的簽名檔、名片檔中的網站其"紅利連結"在哪裡。
: 然後又把事情怪到【為什麼要在那麼多版放同樣一個名檔】,意思就是分開放就沒問題
: 囉XD,邏輯很怪!也讓我聯想到了某個ID。
甚麼ID?
: 照你的意思是說..我在美劇版發文的時候,要用美劇版的專屬簽名檔嗎?棒球版也一個、
: 某動畫版也要用專屬簽名檔囉?
: PTT上各類型的板那麼多,又不是只有西洽一個綜合的板而已...哪分類的完?
: 何況我的部落格的文章種類非常的多(如上面提到的),一個簽名檔能將多數
: 整合好在一個簽名檔,同時上色排版整齊清爽,有何錯誤?
: 不是每的人簽名檔都在那邊搞笑、或是節錄別人推文來開玩笑,了解嗎?
: 你沒有寫部落格的習慣、不代表別人不准;
: 你肥沒有習慣將部落格排版弄得自己開心,不代表別人不准弄阿...
: 對了,如果要專版專用簽名檔,站方提供的數量可能不夠我來放= =
: 畢竟13年的使用過的看板數量,以及個人的喜好來說遠遠多過簽名檔的額度...
我知道你的感受,但信件內容有很多是基於我個人對你的同情心,
但違規在先,法院一切講求證據的,不能因為個人喜好而有所偏頗,
我之前寫信給您,就是希望你能夠諒解這一部分,讓你了解一切都是以站上的規定為主,
不是我。
所以我說再多也沒有甚麼用,沒有其他疑義,我想我也不再做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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