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PttLifeLaw #1Rg6mai 之判決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8-10-17 06:26:58
我先說明好了
對該文最後增加兩項懲罰 總共三項
1.以改編規避轉錄認定情節重大達到擾亂看板秩序程度
處水桶三個月文章退回
2.發表非生活法律問題
處水桶一個月
3.帶來它板糾紛 處水桶三個月文章退回
1.理由如檢舉人所述
本人認同不得以任何方式轉錄包含改編
2.非生活法律問題釋義已說明必須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雖說可以代PO但是此篇為非經授權之無權代PO
且當事人本身有PTT帳號無代PO之必要
3.常見違規宣導已說明就算只有PO出版名糾紛尚未在本板帶來危害
就得以處罰1~3個月水桶情節嚴重可併科退文
於此CASE實體糾紛業已產生則當屬情節重當
總之不論申訴人為獲得資訊續行與檢舉人爭辯
亦或其他而有此行為
皆已有濫用本板行為固本人認為其應從重處分
另之前被申訴法務站長longbong2有兩篇(現已找不到)分別說到大意如下
1為了避免有訟棍濫用本板禁止代別的帳號PO文是適當的
2PTT並非現實一行為(一篇文章)違反多項規定可以同時處法
無現實刑法上競合適用並無不妥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 引述《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之銘言:
使用者來信告知板主修改其判決,故請使用者(jaj12377)
三日內(依此文章時間開始計算),修改 #1Rh0yhJK (PttLaw) 申訴一文。
※ 引述《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jaj12377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depravity
: (b)文章編號:已被版主刪除只剩判決
: 3.欲申訴之判決︰#1Rg6mai_
: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37764388.A.B3F.html
: 經當事人檢舉 假代PO之名規避轉錄文章 認定情節重大濫用本版擾亂看板秩序
: 處水桶三個月文章刪除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檢舉者認為敘述的法律問題是轉錄自他的文章,然而,
: 在原來法律問題發文的時候,檢舉者的文章原文並沒有任何轉錄紀錄,
: 文字敘述與段落安排,也跟該檢舉者所述之文章大不相同
: (不是擷取檢舉者整篇文章內容複製貼上)。
: 同時,檢舉者亦在該篇文章推文,
: 聲稱事實與原來文章內容有所出入,
: 可以證明檢舉者主觀上就認為這不是他原來文章。
: 因此,如果敘述的法律問題不是轉錄文章,
: 版主就不能以規避轉錄文章為由進行懲處。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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