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晚上騎機車回家,因為附近都停滿了車,
不得已只好把車停在一家服飾店前的馬路上(沒有畫紅黃線),
為了不影響店家,我還儘量把車往隔壁沒營業的店家靠攏,
結果女店員衝出來堅持要我移車,
說是這是她家店門口,
我告訴她這邊的馬路沒有畫紅黃線,是屬於公有地,
且我是停在他跟隔壁沒營業店家的中間,
沒有妨礙他們的通道出入(況且他們還把自己的機車當路障橫放在馬路上)
依法我有用路權,為啥我不能停?
店員一直狂跳針說這是他們店的,我不可以停之類的巴拉巴拉,
還威脅若我停了就要把我的車移到別處,
聽到這話我就有點火了,
我告訴她我有在公有地停車的權利,而她沒權力動我的私有物品,
如果她不信我可以打電話請警察來跟她談,
店員一直叫囂說你想叫就叫啊!
所以我就如她所願,當著她的面打了110....( ̄▽ ̄#)
店員沒料到我真的會打,馬上打給她家老闆找救兵,
結果老闆要她自己想辦法跟我談,
但那名店員還是一直跳針說我不能停,要我停別處,
我當然不理會!
過沒多久警察來了,我把經過轉述,
警察便向店員說明我的確是可以在這裡停車,
這是我的權利,
如果店家不服,可以向里長申請規畫紅線!
警察留了雙方資料就離開了,
我就毫不客氣把機車停放,還加上大鎖,就轉身離開,留下一臉悻悻然的店員!
我能理解店家的辛苦,但不代表我會吞忍惡質的路霸行為!
明天看看我的機車會不會被破壞...= =+
問題:
如果機車被破壞可如何處理?
若無法調到監視器的畫面該如何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