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爺爺最近過世了,遺產據我所知只剩下一棟房子,
這棟房子目前好像有拿去跟銀行借500多萬
含本金跟利息還到剩下200多萬
目前這房子由我爸和我弟妹跟我媽還有奶奶跟小姑姑一起住
因為爺爺走的很突然,並沒有留下遺囑
而爺爺有4個女兒(姑姑)加上1個兒子(我爸)
姑姑表示爺爺臨走前有表示房子要走法律
由法律來處理這棟房子,而聽說法律是6個人(我爸,4個姑姑,奶奶)
一起下去均分這棟房子
姑姑表示:如果房子均分給6個人,怕爸爸把房子給賣了或者讓給外人
他們會把這棟房子保留到我們長大後,再留給我們(我弟OR我)
但就是不會給我爸...
而爺爺則是還活著的時候,一直強調要把房子整棟都留給我(長孫)
問題:
1.照法律來看,沒有遺囑情況,分配的方式姑姑跟爸爸還有奶奶均分?
2.姑姑持有我們房子的權利,那他能做些什麼?
3.爸爸說因為那個借款都是他來還的,他有辦法把房子的部份拿到比較多嘛?
4.房子借款還清的話,還能再借嘛?爸爸目前是失業
5.卡債 房子債務這些,我是兒子有辦法去查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因為這部份我不太熟,而家人爭議很嚴重
我想出面幫忙處理,順便理解到底是誰再說謊或者是誰居心不良
所以拜託如果我那邊解說不清楚,會造成大家判斷問題
馬上跟我講,我一定補清楚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