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1/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騎機車有受傷送醫,後來有緊急開刀,目前逐漸康復中(已上班)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雙方陸續都有做筆錄,我方(開汽車)開離事故現場停在旁邊,
但有附上行車紀錄器影片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汽車只有保強制險
對方-機車應該有保險,不清楚保險範圍,但對方保險公司有派人來看我汽車維修狀況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現場示意圖 http://miupix.cc/pm-CQQL58
我方-B車、對方-A車
我方為直行汽車行駛內車道,對方為機車從外車道往內側行駛要進行迴轉,
對方有打方向燈。
六、問題:
問題一:對方保險公司有派人來車廠看我的車,但他認為我方肇責比較高,
所以不願先付錢。因為我急著用車,那我可以修車費用先付,
等到初判或後續有肇責判定對方有錯,再請保險公司付款給我嗎?
問題二:是否無論肇責比例如何,我的強制險都可以支付對方的部分醫療費用
(當然是指強制險包含的範圍)
問題三:作筆錄時,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
初判分析時會根據影片內容參考做判定嗎?
問題四:目前申請初判中,如果初判未說明明確的肇事責任,而後續要提出車禍鑑定,
是否雙方都要出席鑑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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