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5.03.0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騎士有稍微輕傷,送醫院驗傷後無礙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在應該就被恢復原樣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3.1凌晨在樹林四維路跟環河路交叉口發生車禍我是肇事人
那是一個T字型的路口(T的橫是環河路,直槓是四維路)
我在四維路要左轉環河路,我到路口的時候已經黃轉紅了但是想說煞車來不及
就決定硬彎過去
剛好左向有一台機車過來閃避不及,就撞上我的右前側車頭
然後向前滑行
當時有報了警,警察也過來
那對方騎士也送醫院驗傷,我則是到警局作筆錄
我知道我紅燈左轉這點沒有問題可是因為我是要左轉我速度放得很慢
(不然我是休旅車會翻過去)
而他進入我的視線真的短短不到一秒就撞上了
而且他的車台都歪掉,技師都說不像是被我這種左轉車撞到的
研判他當時應該車速也過快
但當時做筆錄時我沒想到這點(主要是想說兩萬多我就付了可是報到4萬多)
六、問題:
這邊的話我可能會在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一下當時路口的情況
或是我在確認一下自己的行車紀錄器
但我想問的是,如果他真的有超速的話
那這樣我還應該要全付這筆維修費用麻???
畢竟他也有違規,而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綠燈他絕對沒有問題,絕對不付任何一毛
想說在跟對方和解之前想先多了解一下可能的情況
感謝各位大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