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承租一間公寓共有四人房
承租期間共四年,退租時房東以白色牆壁開關附近有一圈圈黑黑的
及白色的房門都黑了及房間白色牆壁都有痕跡等理由,要求負擔油漆
費(原本要我全額負擔15000經寄存證信函後,房東自覺很有良心改
要求我負擔5000油漆費,房東已從押金扣),另外在這之退租前三個
月我吞下並已付清洗衣機維修費3500
問題一:我想追回被扣的押金油漆費5000元故訴諸法院裁決,並想追回之前
墊付洗衣機維修費3500,因房東不願調解,故已要開庭辯論,法院要我補
說明請求權基礎。請問,這是啥?我該怎麼寫好呢? 可否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問題二:沒上過法院,想請教欲出示照片證明只能用沖洗相片的嗎,好像不能帶手機或電腦
之類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