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yKiss (白親)
2015-06-18 08:29:17事實經過:
因為一起侵占遺失物的案件,小弟日前收到刑事證人傳票,
檢方要求我出庭時需提供被告傳給我的幾組雲端空間網址,
供檢方釐清案情經過。
問題:
不知道這問題會不會很傻XD,請想問我該如何「提供」網址比較妥當,
是要抄下來、背起來還是印出來呢?
對不起,打完上面這幾句,
我覺得這問題對各位板友來說應該真的很蠢Orz,
可是我是真的不知道Q____Q 跪求解釋
感激不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