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幫友人代PO)
我跟別人下了兩支錶,賣家是在香港訂的
我問過香港朋友,根本沒那間店,地址也是假地址
後來查一查那家店,網路都說他是賣假錶的,是公認的高仿店
我知道之後我跟賣家說我不要了,他說錢匯出去拿不回來了
我說那間店是賣仿的,賣家堅持是正的
賣家說如果來是仿的,他要負責。
問題:
我都留有對話紀錄,如果他來的是仿的話,怕他事後不認帳,我要向他要求還我之前買的錢
那這對話紀錄具有法律效用嗎?
現在我該如何做?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