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我去年有幸透過大五補習考上研究所
在這讀了快一年了
前一陣子突然在系館看到廣告傳單
另一家補習班居然用我的名字當他們的榜單
我打過去詢問
他們的理由是有一個學生跟我同名同姓才會誤植
然後他們已經沒有再發這份傳單了(內心OS:那我怎麼在系館撿到...)
問題:
1.這種狀況可以去附近警察局報案嗎?如果可以要用什麼罪名?
2.如果罪名是向偽造文書這種告訴乃論罪,是不是一旦報案就不能撤案了?
3.這種情況如果和解,一般來說可以要求多少的賠償金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