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診所廣告會因為藥事法規定而產生問題嗎?

作者: tung2008 (tung2008)   2015-06-18 22:58:51
事實經過:
我在幫一間中醫診所刊登一些廣告,或許幫我們曝光平台的媒體公司,
不知道我們是中醫診所,誤認為我們是藥商,所以那間媒體公司以藥事法規定,
要求我們更改廣告文案。
問題:
其實我對法律完全不懂,對醫療法或藥事法規定也完全不懂,
所以那間媒體公司會不會真的以為我們是藥商,所以用藥事法來回絕,
他表示不能在文案中談起療效,但我們是診所,
所以藥事法的廣告用語規定~診所也必須遵從嗎?
所以這就是我想問的重點了:
1.藥事法的廣告用語規定適用於診所嗎?
那間媒體公司是以藥事法第47條規定而要求我們更改文案,
其中他特別框出來的條文重點為:
三、表示使用該藥物而治癒某種疾病或改進某方面體質及建康。
這條規定適用於診所嗎?
2.這間診所是衛服部網站可查詢到的健保特約醫事機構,
所以廣告用語規定可以適用於底下網址的醫療院所限制嗎?
http://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762
我們的廣告文案是有提一些很像療效的用語,譬如:有效兩個字
但依據我上面所說的那網址所要求的規定,廣告用語只要不誇大都可以,
所以中醫診所的廣告用語可以依此規定來設計廣告文案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也真的希望有網友能盡速幫我解決問題,廣告一般都是比較有急迫性的~真的麻煩各位了!
感恩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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