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露天帳號很久沒用,結果今天約下午ㄧ點左右,
收到露天簡訊,說我有東西上架成功,
因在上班沒看到,ㄧ直到下班七點左右才看到,
結果上網ㄧ看發現有人用我帳號賣了101件 運動商品,
且在同ㄧ天用其他八個不同的帳號,疑似洗評價的方式,
給我帳號好評,且留言類似好賣家交易迅速等留言,
但很好笑的是這101件東西怎麼可能在當天下午ㄧ點上架,
卻在同ㄧ日下午七點就給評價。
我想可能是詐騙集團打算用我的帳號詐騙,
所以先洗評價。
問題:
請問這有需要報警嗎?
有什麼辦法抓到這些人?
我可以告他們什麼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aTaO3 (放開那個女孩)
2015-07-13 21:24:00這樣還不報警?
剛跑去報警,警察竟然跟我說要有損失才能受理我打算等露天回信把資料準備好再去ㄧ趟,順便投訴那位員警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7-14 00:06:00你有損失啊,你的權益已經受損了啊。
妨礙電腦使用罪了!!!!!你跟警察好好說一下登陸他人帳號是犯罪行為不用有任何損失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7-14 01:57:00打110先報警吧... 吃案也不是這種吃法
我去之前有打165反詐騙電話,他也說這是防礙電腦使用,結果我去報案的員警還跟我說要有事實,我說帳號被盜用事實已經發生,他說要我跟露天拿有人po賣東西的資料,我說我因為寫信給露天,說我帳號被盜用,現在被露天停權,沒辦法在進去用,他說這樣無法受理。
作者:
iuirigi (memorize)
2015-07-14 14:53:00就吃案阿!google 論警察吃案的刑事責任
總之,你只要確定親友都沒有你的帳密,卻被登入本罪就構成了,證據就是登入記錄,還用說嗎,這警察...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7-15 11:40:00不能說是警察的錯.. 一來警力不夠 二來上面要求警察為了降低犯罪率 只好盡量讓民眾不要報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