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之前有在用露天帳號,但是大概六月初就沒再登入過
直到七月底被電話告知我帳號被盜用,買家要告我詐欺我才發現我被盜了,然後這幾天收
到通知書
看過信箱完全沒有露天寄來的信,手機也沒收過簡訊,想登入露天不過早已被停權
想看登入ip也看不到,是在哪時候被盜,買家被騙多少我也都看不到,因帳號被停了
問題:
目前暫時和員警約好要從臺北去一趟雲林做筆錄,我還是學生車錢都快負擔不起真的沒辦
法再跑第二次,也沒錢請律師
想請問像這樣的案子我很可能被起訴、留案底嗎?因為我幾乎什麼證據都沒留下來,也沒
登入ip
要去雲林做筆錄,可是我根本收集不到證據證明不是我做的…
雖然這樣的案件很多,可是看了一下大家都有查到異常登入的ip,發現被盜第一時間也有
報案,證據充足
而我連一封郵件都沒收過,直到警察通知才知道,連帳號都被停權什麼都看不到,什麼都
做不了,有可能真的就被冠上詐欺罪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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