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因為自己沒有警戒心
搞的壓金退不回來,過了半年還沒有解決
拜託大家給我建議 雖然數目不大
但我也不想被對方白白拿走...
事實經過:
跟二房東原本是朋友,因為他租了三房一廳所以找我跟另一位朋友分租,但由他面對大房
東.
我們有簡單簽租約
但只有手機跟姓名沒有更多資訊
付房租後同時會給他簽名
租約到期搬走時,對方說他那幾天不在家,
改天再還給我們壓金
但後來幾次聯絡後就不接電話和簡訊了...
打給大房東他是說還住在那
但一次調解委員會跟小額訴訟簡易法庭他都未到
承辦人員都說他沒收信......
問題:
1.法院那邊寄來了裁判費的繳費單
我是想繼續申告
但他如果再不出現要怎麼辦呢?
2.若他已經搬離這地址,那我還得重新提訴訟嗎?
3.若最後他到場並我勝訴
裁判費我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