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如何跨國討撫養費?

作者: julieken6131   2016-04-11 00:16:16
事實經過:
男方為新加坡人,因為短暫的愛情而生了小孩。
我們在一開始就不想結婚,所以我們寫了一份協議書,
本想說不需要男方負責的,但因家人還是希望我能藉由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
除了撫養費之外,還有什麼是自己能去要求的呢?
問題:
1.因為沒有第三人公證,協議書有效嗎?
2.請問我可以要求他付撫養費嗎?
3.若要訴訟的話,會是按照台灣的法律嗎?
(以上是替朋友代PO)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4-11 01:52:00
扶養費金額不小,且牽涉到小孩的權益,建議找律師研議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4-11 05:34:00
看你在哪裡告 在台灣告的話依照你的情況應該會照我國法律 問題是你在台灣告贏了不見得有用...對方在台灣有財產嗎? 新加坡承認台灣的判決嗎?要到新加坡訴訟那成本就高到嚇人了 值得嗎?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4-11 09:26:00
請朋友找律師。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6-04-11 11:37:00
新加坡是個案同意或不同意台灣判決 詳情參照北院96重訴811理由 他們有去問新加坡律政部 而且持有台灣判決 你還是要去新加坡找律師另行起訴 新加坡的法院才會參考你的台灣判決如果對方在台灣沒財產 建議是直接去新加坡告簡單來說就是 要去新加坡重告 附台灣判決當附件 新加坡法院見解一致就是承認 不一致就是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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