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手機被竊後開庭

作者: wilma0320 (無言花)   2016-04-19 02:18:59
事實經過:我的手機在家中店面被竊,已報警(手機被偷時尚未過保)
因為有順利從路口監視器查到小偷車號及外貌
8個月後我收到開庭的傳票,然後我也有去開庭
(手機已被小偷毀損 丟了)
一開始檢察官問我有沒有要和解
我說:該賠的賠一賠就好
檢察官問 那手機多少錢
我說差不多1萬5吧
(開庭日離手機購入日有1年多 我真不記得確切價位)
檢察官改問小偷 小偷表明願意賠錢 但是只能分期付款還清
檢察官說 以這種方式 1萬5差不多就是2個月囉
到了尾聲 檢察官突然問我 他手機還妳了嗎?
我回 沒有 就是沒有 我才要他賠錢啊
檢察官很驚訝的去翻移送書 轉問小偷 你手機為什麼不還人家
(這時我才知道 手機最後的下場Q_Q)
我對檢察官說 我要回去查 正確購入金額
檢察官卻對我說 妳不要獅子大開口 手機要算折舊
不過妳可以要些精神賠償
問題:1.請問手機被竊 真的還要算折舊給小偷嗎?
2.我想要回當初的購入金額 是不能的嗎
我其實沒想的精神賠償問題 然後還要被說獅子大開口 囧
檢察官認知的1萬5 是手機已經還我的情況下
後來才知道沒還 我卻要求回去查清楚正確購入金額
她該不會認為 我會從1萬5再加上手機錢吧 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6-04-19 07:24:00
唉…先跟你講,小偷不見得真能還錢
作者: mercury1011 (秋葉)   2016-04-19 08:29:00
通常都是用拖的,然後連第1期都沒還才真的說沒錢會說大開口是因為承辦人見過很多漫天要價的刻板印象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6-04-19 09:27:00
什麼人都有 你不會不代表其他人不會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19 09:41:00
分期通常就是不會還...寧願讓他判重一點也不要拿一張廢紙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6-04-19 10:03:00
這種先裝可憐要分期要好處,然後不還的一堆廉恥在經常酒駕,慣竊,吸毒的人中是不存在的他們講話建議你都要當放屁,以後才不會受傷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19 12:18:00
民事賠償部分其實你不用太在意檢察官的意見,你想要請求多少是你的權利,但能不能拿到判決又是另一回事。不想和解就不要和解。就算要和解,至少在和解前先拿到第一期的和解金在簽和解。檢方應該是想要給他附條件之緩起訴,在對方不履行賠償條件時撤銷緩起訴,繼續偵查起訴。民事折舊是要算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4-19 17:11:00
如果是一萬五的話,就一期繳清,別再什麼分期付款了。不和解的話,加重刑責,被告就算是易科罰金,對他也划不來。另外手機被竊是財產上的損害,在民法上是不能要求慰撫金的,檢察官可能也不清楚這一點吧?等他存好錢囉!兩個月後一手交錢,在當場簽下和解書。我是覺得搞分期付款的話,很多爛人也是不會按期繳納,被害人到時候也是還得再向檢察官陳報什麼的,然後檢察官又要重開此案,也是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4-19 23:06:00
跟他說一次性還,不然簽了和解書後不給,變成民事案件,對他不痛不癢,檢方對你也愛莫能助了.他有心,會自己找人借或者其他方式找金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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