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妹妹的機車停在社區大樓的門前,
地上沒紅線或黃線,
附近會有汽車也停在同地方,
有時車主為了自己方便停車,會移動停在同地點的機車,
妹妹的機車都會鎖龍頭,5/24早上要上班時,發現機車被移動,
龍頭也因為有鎖,被硬移車而造成鎖壞,無法騎,
已去機車行換鎖,並有取收據$1500,
由於社區有監視器,管理員有詢問該車主是否有去移動,
汽車主有承認,但覺得不會因為他移車就讓妹妹的機車損壞,
覺得可以原本已經快壞了,所以只願意賠$500
後來我們去派出所要報案,員警問我們對方是不是故意的
我們覺得,對方不是故意的,
所以警察無法受理,因為不是故意就不是刑事,
當時我們有問汽車主,賠$1500是否會造成他生活上的負擔
車主回覆不會,但覺得機車有折舊,只願意賠$500
妹妹覺得,若今天汽車主不要因為自己方便,就去動原本停好的機車,
妹妹也不用花這筆錢。
問題:
我們自己有google,查到只能自己到地檢署按鈴控告
不知遇到這種狀況,我們可以如何處理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