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105年4月28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有乘客,皆受傷
對方有受傷
皆有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無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無保險(當下強制險過期已立即加保)
對方不確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行經堤邊道路欲從水門出,有停路邊等待車流通過,並打方向燈,
欲從水門騎出堤邊道路,起步後即被對方車頭撞上車身,
對方車速無從考據,當下因對方僅無名指頭疑似骨折及擦傷,
且我方承認過失,警方從中協調我方同意負擔對方車損,
對方表示接受並不送分析,於是我們雙方皆簽下息事單,
近期才知道息事案件無分析表。
(附上已取得之照片及現場圖
)
六、問題:
原先認為對方僅指頭受傷應無大概,且因我方雖有車損但目前也沒修仍在騎,
認為對方應該也無大礙,原先認為金額應不至於超過5萬,
對方手指骨折手術開刀前兩回我都有到病房關心,
原本認為是小手術,但因第一次手術醫生疑似開歪,
並由對方母親表示醫生有告知可以不開重開,但可能後續手指會歪斜,
所以動第二次手術,對方媽媽表示此回手術他要要用自費金屬,
對方已初步先LINE給我欲求償明細(目前無收據),
雖我方願意承擔責任,但金額與預想的差距太多,
因身邊親友幾乎沒有處理車禍經驗,想請問我能有機會爭取降低賠償金額嗎?
我知道11萬或許在很多車禍中可能金額並不算高,
但對我來說月薪三萬、租房並需負擔學貸無存款的人壓力真的太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