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今年八月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乘客橈骨幹骨折送醫開刀後有醫師證明,大面積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我是乘客沒有筆錄,現場車輛無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造不知,我方友人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我八月初和搭乘友人機車時遭遇事故,友人在直行道超車時進入左彎道,在回到直行道時
一左彎機車未打燈即左轉,友人反應不及撞上,對方及朋友都是皮肉傷,但我橈骨骨折,
送醫之後醫師建議我用自費骨材進行手術幫助癒合,但是日後還是會會關節旋轉不全的後
遺症。需要復健。
六、問題:
目前我們還未能申請初判表(未滿30日)
另外我看強制險似乎不會理賠自費項目,請問我又該如何求償這筆金額呢?
因為這個車禍導致我行動及工作上有很大的不便,不過載我的友人非常完美得負起責任
照顧我許多事情,所以我不想向他求償太多
但是由於雙方的強制險都不賠自費的部分,擦傷的部分也需要買藥和人工皮
加上我因為這車禍晚上都睡不好也和家人有了齟齬,精神賠償的部分也少不了
請問我能單方面的向另位機車駕駛求償嗎?
P.s 對方只打過一通令人有點火大的慰問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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