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spower (Tokyo)
2016-10-29 19:11:32請問有板友有被開個這個交通罰單嗎?或是知道這個法條的嗎?
今天騎機車被開罰單時,最近的行人至少也距離兩公尺以上
不過警察說不行也只能聽他說的
看他單子上開的是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請問騎機車者適用這個法條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章(第12-68條)都是在講汽車,不知道機車也適用於這章?
不知道有法律專長的版友能否告知一下
不知道有這個規定被罰okay,只是覺得警察似乎用了一條比較重的條文。謝謝
作者:
MELOEX (MELO)
2016-10-29 19:32:00看一下你的駕照最上面寫著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作者:
MELOEX (MELO)
2016-10-29 19:35:00法律上對汽車的定義包含機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跟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都有明文規定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10-29 19:44:00有空去日本逛一下 那邊才是真的禮讓行人
作者:
Kspower (Tokyo)
2016-10-29 19:47:00Https://goo.gl/V1oJv8 請教一下法律先進,新聞裡警察有提到只要行人沒有停,車子就要停。當時最近的行人有停下來。是否此條文警察有不同的見解
作者:
MELOEX (MELO)
2016-10-29 19:52:00行人有沒有停不影響你的違規事實 停下來只是怕被你撞而已另外“只要行人沒有停,車子就要停”語意也不代表行人有停你就可以過最後 法律位階>警察說話
那條汽車包含機車,不然勒?你當行人只會被汽車撞到,機車不會?至於到底多遠要停,不符就申訴裁決吧
作者: samuraiboy (samuraiboy) 2016-10-30 13:04:00
讓是只停車讓行人先走,不是看還有兩公尺就從前方通過指
看法條請定義也看= = 第三條第八款 車輛 汽車(包含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