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2016/10/1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只有我本人受傷骨折,有送醫住院開刀共4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警察來之前都沒動過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機車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對方汽車聽說保到600萬,已有出險
最近就要談怎麼賠償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早上7:40騎車上課途中被對方開車撞,我騎主線道,當時有紅綠燈(颱風過後壞了還沒修),
車速我跟警察講50公里但我當時是下坡所以不確定沒這麼快就對了,對方當時要左轉沒注意
撞到的點,我機車快到道路中間黃線那邊,對方還是沒看到就撞了過來,我人飛出去對向車
現場無第三人,暫無打算提告
六、問題:
車禍理賠我爬文談的錢都不一樣
究竟要怎麼樣才能談多點錢?
我是有低收跟健保,收到的收據已經扣過了,我用原價算,如下:
醫藥費(住院8000/開刀30000) 38.000
財務損失(機車29000/安全帽球鞋書包4.500) 33.500
回診交通停車費 5.000
後續醫藥費 5.000
精神賠償 155.000
合計 238.000
精神賠償算法:
一個月多無法正常走路,課業這學期應該被當光,無法去考期中考學費不算低收55000,醫生說以後有後遺症。
除了開刀還要問醫生之外,這樣價錢合理嗎?
對方保的很高理賠賠的也會多嗎?
我聽我媽親戚說腳踝開刀就拿18萬了,我是腳踝到小腿開刀。
過幾天對方理賠人員就來談了,求大大們指點迷津,感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