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親友間不動產買賣

作者: febjoy (櫻桃味菸草)   2016-11-29 16:16:54
事實經過:
目前大舅年紀老邁、有重病在榮民醫院住院,雖目前可自行行動,
但醫院已發病危通知,名下房產1戶,是在婚前擁有之房產。
房產已年久堪住,但需要大整理。
有一親妹和親弟弟(我小舅)。但我小舅也表明不肯再出手相助我大舅。
大舅有二段婚姻,第一段已離婚,有二名婚生子女均已成年,但不連絡往來很久。
我母親曾連絡上,但二位表哥表姐均口頭表示不肯照護也不要其房產。
之前請社工團體連繫過,是直接表示打錯電話不肯接電話。
第二段婚姻,有一陸配據社福人員查核過無台灣身分證,
有一婚生子女也已成年,目前人在國外求學。
陸配舅媽人在中國,只肯每半年來台灣一次領退休俸後人就回中國。
等於我大舅身邊金錢既不夠身體又不好。
目前醫院或社福單位,若有任何通知均是直接連繫我母親(親妹妹),雖我母親也願意顧
手足,但我母親年事也長,我舅舅在台灣還是有其法律上之直系親屬(雖然不認或不在國
內)。目前計畫我們和我大舅作親友不動產買賣過戶,賣得金錢供我大舅生活,我母親
也會接我大舅一起過活,等我大舅百年後再把房子大修整理。以免我舅媽不肯看護又想等
我大舅早點百年收遺產。請問:
問題:
1、我二位久不連絡的表哥表姐是否應簽下拋棄繼承或什麼法律文件方為正式棄權。
2、陸配舅媽,若只要錢而不願盡照護之責,可否告其遺棄。
若可,我方需如何舉證。
3、若我舅媽不肯離婚,但我母親與我舅舅打算以親友間買賣其房產,
a.可否將銀行貸款轉予我舅舅部分,予其信託,保障我舅舅充分分配之權。
b.房子交易時,是否找公證人公證我舅舅意識清楚,避免被陸配舅媽告我們侵佔之嫌。
或有何需注意事項。
4、因我小輩純粹是不想我母親到時好心被雷親,所以才想請教,免得反被告,看看還有
什麼是我們應小心的地方。
以上。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6-11-29 17:10:00
人還沒死不能拋棄繼承
作者: Suchang (suchang)   2016-11-29 19:32:00
在舅舅意識還清楚的時候做財產信託是比較無糾紛的方式。房子要先信託給你媽媽比買賣過戶後再做信託帳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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