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禍發生日期:
105/11/24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雙載
傷者 :我(駕駛) 我朋友(後座者) 對方的後座者
受傷地方:右膝蓋瘀青 左手肘扭傷 右腳踝挫傷
左後背挫傷 輕微擦傷
輕微擦傷
隔天我與朋友已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
現場我沒移車,但對方因為怕阻礙交通而移車到對街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我不清楚
我方有保險,也已連絡了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道路並無機車道,車禍發生地為T字路口
我直行車騎在道路上靠外側車道,時速約40~50km/h
在接近路口時,因為是綠燈所以我沒有減速,繼續直行,沒有變換車道
此時對方重機突然從我左側出現,並直接加速在我面前右轉,我來不及閃避
等於是只能靠著他的重機整台機車跟著偏右
撞擊點在我的車頭擦撞他的重機右側正中央
他在超越我方的機車後,我與朋友往左側倒地
算是輕微擦撞,但因為我整台車往左側倒地,後照鏡也摔到斷裂
我倒地後先查看朋友情況並且馬上報警,對方一直想要當下和解
說什麼我可以直接幫你處理車子
我重機沒事,要你也賠不起不要走警察這邊
我不願意當下和解,一直要請請警察來做筆錄
對方也語帶威脅告知他會找朋友來之類的話,告訴我我要這樣搞沒關係
等到警察來之後他還是不斷的要求私下和解
警察開始做紀錄和拍照,但有一點我很在意
警察在畫製現場圖表時,完全沒有詢問我的意見
因為對方劈哩啪啦一直告訴警察並非事實的情況
例如說我看起來像是直行又不向直行,
感覺像要右轉導致他以為我要右轉而擦撞
我害怕權益受損,在做筆錄時有詢問這部分會不會有影響
警察是說基本上不會...但我還是在這提一下
接著就到警局做筆錄,對方還是一直在揮(看得出來警察有點無奈)
結果變成拼命要抹黑我,然後說車子有傷到
前面還說沒傷到不需要賠啊...講話反反覆覆(連警察都這麼說)
而且對方筆錄做到一半就走了...
(朋友告訴我的,因為我當時也在做筆錄不清楚狀況)
補充一點,雙方的車子都並非當時駕駛人的車
我騎的是我後座朋友的車,而對方的車則是跟朋友借的
而對方的朋友後來來到現場,還主動告知我與朋友說
車子沒事,不用賠,你們處理好就好
我覺得很ok,雖然我認為我本來就不需要賠償什麼...
但我希望快點解決,大家都好好的就好了
對方當下也好好的,還聊了一下,就說幾天後再處理我說好
所以當下還沒有簽和解書
就解散了
昨天我撥電話給對方駕駛人,告知要處理和解書的部分
我們都ok,也約了地點要見面
我沒有打算要在電話裡講和解內容
他還是一直問我要怎麼處理後照鏡部分
我就說對這部分要麻煩你處理(他從一開始也說他能處理)
其餘部分我們在談
接著就告知我:ok哦,那我方車子擦傷部分你也要負責
上一次好好的說不需要賠償了,結果突然又變我們也要負責
我就說了,見面談吧,然後結束對話
六、問題:
1.就肇事歸屬部分我能夠站的住腳嗎?
2.對方這樣反反覆覆,我不覺得和解能順利達成,有什麼建議嗎?
3.目前我與朋友是希望對方賠償車子維修和醫藥費和解,無法和解的話
就照警局程序走下去並由保險公司處理,這樣OK嗎?
第一次遇到車禍實在有點混亂,說明不足之處請見諒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