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補習班退費問題

作者: amy85216 (貓貓)   2017-07-26 14:53:17
事實經過:
小妹今年6月底在台中報了某堂英文課,這課分兩階段,第一段5月初~6月底,第二段7月
初~12月,算是插班(課程5月13日開始),
當時試聽了一個下午,雙方確定價格後,補習班給了我匯款帳號說匯進去再告知他們就算
報名成功
實際上7/8才開始上課,上了三個禮拜後心裡有其他計劃於是向補習班要求退費,補習班
表示這堂課是從5/13開始算起的,申請退費日已逾全部課程天數的三分之一,只願退40%
我詢問補教法第36條規定的補充:
課程開始後始報名插班者,應以報名後該課程最近一次 上課日作為第一項所稱開課日,
並以該課程剩餘期間作為 總課程時數。但契約另定第一次上課日者,從其約定。 學生課
程權益(時數、堂數或期間等)之認定,依雙方約 定為準;未約定者,依實際開課情形
認定。 學生僅繳納定金,於開課前即離班者,補習班不得要求 其補足補習班依第一項第
一款至第二款規定得扣除之學費 不足額部分。
對方回應:
台中市補教法36條補充,應以報名後該課程最近一次 上課日作為第一項所稱開課日,這
是針對不會上到之前課程的班級,但這堂課的課程是需要補之前課程的
(我知道要補課,但是我實際上一堂都還沒補過)
另外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有報名表或任何契約的存在,也沒有簽過,補習班針對這個問題
的回覆是:
因您是匯款繳費,報名表由補習班代為填寫。
問題:
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真的沒辦法要求更多退費了嗎?明明只上過三堂課卻要收取60%的
費用 …………真的痛的想哭TT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7-07-28 00:11:00
法律條文的解釋去問主管機關比較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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