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玩網路遊戲罵人被告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6 06:58:22
事實經過:
版上的高手各位好~事情發生在今年的六月,
我在玩LOL時,同隊的隊友以極度消極的態度進行遊戲(戰績0/12/2).
遊戲中原告又一直不斷挑釁隊友,我不幸的落入這個陷阱,
我不小心罵了他"ㄓˋㄓㄤˋ",被他截圖控告。(刑事案件)
因為也事隔兩個月了,我也沒法完全回憶起這事件的完整故事,
罵了他什麼,也是要約我做筆錄的警員,跟我說他截圖的內容我才知道
可是我確定,我不是個會看到隊友打得不好就隨口謾罵的玩家>"<
應該是受了他的挑釁才不小心脫口而出的。
問題:
1.不管怎麼樣,我承認越線罵人就是我的不對,請問做筆錄有什麼應注意的事項嗎?
2.對方有截圖(還沒看到),我手上什麼證據都沒有,案發已隔兩個月,據我與遊戲公司聯繫,
他們無法提供超過一個月的對話紀錄,對於這樣子單方面的控訴,我覺得是很不公平的,
原告以單一的對話紀錄來告我.有點一言堂的感覺。
3.通常這種案子會導向怎麼樣呢?會上法院嗎?賠償金額大概多少呢?
4.小弟真的長智慧了,怎麼感覺這是最近正夯的手法?跟這則新聞真的87%相似不能在高了!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73523
非常感謝各位花時間看完我的哭哭文><~~
希望能給小弟些建議~感激不盡!!
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6 09:03:00
賠錢幾千到幾萬就這樣
作者: hidog (.....)   2017-08-06 10:50:00
如果前後文無法看出來你在罵誰的話,可以先主張這點.只有罵兩個字的話,也可以主張是情緒用語但是如果你罵的是一長串的話,就沒救了. 可以先等偵查庭啦公然侮辱情節不嚴重,判刑頂多拘役十天(一萬),民事頂多三萬總之先別緊張,先想一下自己那天是罵一堆,還是只罵兩個字
作者: henryak (幸福不滅)   2017-08-06 11:59:00
我一直搞不懂 他怎麼找到你的真實身分?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6 12:18:00
感謝大家的回覆~H大~是警方透過遊戲公司查到我註冊的資料QQ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6 12:23:00
所以是遊戲公司提供的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6 14:36:00
對~透過我的暱稱去查我註冊的資料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08-06 16:33:00
重點不是單一證據啊,檢察官直接問你有沒有罵啊,有罵就有了,還有什麼異議?你的理由是:前面他有挑釁你 ,可是這跟後面的成立沒什麼關係這件事情是超簡單的,就是吵架,然後你罵他智障兩字嘛,哪來這麼多又是程序辯論,又是事實辯論。重點是檢會不會就這樣起訴你,或是你以和解方式就結案了沒有什麼注意事項或是法律細節的問提,你以為是大案子嗎你要是不爽給他錢,那也可以拖到審判時(假如被起訴的話)再向法官說你有和解意願,至於金額,低於易科罰金都可以考慮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6 20:18:00
感謝j大的回覆~所以只要我真的有罵人不管對方用什麼方式激怒我@@動口就輸了嗎~可能這在一個不是這麼熟悉法律的人眼裡看似陷阱><那聽您後面的敘述,我做完筆錄應該只會遇到兩種狀況[email protected]@?這兩者的罰金會有什麼差異嗎?是前者由原告提出~後者由法律定一個定額的罰金這樣嗎@@?感謝您撥空謝謝您的回覆~~
作者: hidog (.....)   2017-08-06 20:30:00
就算有罵人,也還是有機會不起訴或是無罪=.=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6 20:34:00
h大~所以決定起訴與否是在於法官嗎@@?有罪與否也是嗎
作者: hidog (.....)   2017-08-06 20:35:00
起訴在檢察官,有罪是法官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6 20:35:00
不好意思QQ我真的很外行~
作者: hidog (.....)   2017-08-06 20:44:00
站內信給你了 先去爬文吧 相關討論蠻多的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6 20:52:00
感謝h大~我在好好搞清楚這個流程!謝謝!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6 21:28:00
旁邊的人能知道你在罵誰的id嗎?如果能,那就成立公然侮辱。有和解就比較可能不起訴或緩起訴。然後受激罵人無法主張正當防衛,最多就是量刑輕一點。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08-07 01:51:00
對,你罵人時前後文要能明確看出是在罵某人才會成立這是構成要件,如果單說智障兩字,可以解讀為我的隊友們是智障,那這樣就不成立最主要還是節圖的部分到底可以看出來嗎?你沒有圖,也不記得,大家沒辦法幫你判斷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7 06:18:00
感謝j大~等我去做完筆錄看到對方的證據再回來報告話說這種案件~對方申告地點在哪我就要去哪報到喔><如果在金馬告我...我不就要飛去做筆錄OR
作者: hidog (.....)   2017-08-07 07:59:00
可以申請轉移 但是未必會過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07 11:12:00
基本上依照檢察署內規,單純以戶籍地作為理由聲請移轉都不會過。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8 15:20:00
結果是場誤會@@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小弟感激不盡
作者: hidog (.....)   2017-08-08 16:29:00
結果是...? 證人身份嗎XD
作者: tifacute (GG)   2017-08-09 00:54:00
是警員搞錯對象......他不知道遊戲帳號跟暱稱不同就真的這麼巧同一天有一位玩家的暱稱跟我的登入帳號一樣,所以湊巧的對應到我的資料
作者: hidog (.....)   2017-08-09 09:56:00
XD 了解
作者: henryak (幸福不滅)   2017-08-09 20:37:00
...那我又想請問 如果我就否認不是本人在玩 他也沒證據吧帳號是我註冊 不代表坐在電腦桌前面罵人的就是我啊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7-08-10 01:10:00
ip位置
作者: hidog (.....)   2017-08-10 15:39:00
你要有證據證明當時電腦桌前面的不是你 (ex.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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