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stp (cat)》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105年12月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對方膝蓋及手有小受傷,不確定有無驗傷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及作筆錄
: 現場有移動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車子有強制險但無第三人責任險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 夜間
: 我開轎車從的巷口(閃紅燈)要左轉至鄉道
: 對方直行(路口閃黃燈)
: 我有停車查看有無車子
: 才起步
: 對方摩托車就撞上我車頭滑出去了
: 當下有看到路人將他的人車拉至路邊
: 我想現場已被破壞又車上有小孩
: 車子停在路中間很不安全
: 所以就將車子開到路邊
: 下車查看對方情形
: 路人有幫忙打110及119
: 在等待警察的時候
: 有聽到他打電話與家人聯絡
: 說他時速約7.80公里
: 後來他本人不願意上救護車
: 於是我們先去警察局作筆錄
: 筆錄中有聽到他車速改為6.70公里
: 也有提到他有看到我的車打燈要出來
:
: 筆錄完他有立即問和解
: 他本人非常在意他的機車受損
: 一直說什麼零件多少錢
: 我們只有表達受傷要先去看醫生
: 保險會理賠
: 也給了保險公司電話
: 事後他有打電話要求我賠車損
: 因覺得是對方騎車太快未減速造成
: 所以沒有理會
: 今年五月對方哥哥有打電話來再問賠償他的事情
: 我請對方先去申請肇事鑑定再來談和解
: 對方也說好
: 8月初就收到傳票了
: 六、問題:
: 1.法官應該會要求我們和解2次後才會開庭審理,最近聯絡對方都不接電話,如果在法
官?
: 那第一次調解會是在法院嗎?
: 2.一般和解應該需要肇事鑑定,如果我們都沒有申請,是否要等鑑定結果出來再談和解
??
: 那鑑定的費用誰要付呢?
: 3.肇事鑑定的結果可能為何呢?
: 以下為行車紀錄器畫面的連結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4OCQRQpKQaIRnNJM1hJMWY2OE0/view?usp=sharin
g
: 4.和解金額除了醫療(保險會付)車損(看收據)還會加上什麼呢?現在很怕對方亂喊價啊
: 因為第一次上法院
: 又想到可能會有前科
: 最近一直睡不好啊
: 再麻煩大家解答疑惑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人傷無大礙,是不幸中的大幸,
大概是我比較膽小吧,
很不解為何這麼多人只保強制險敢開車上路,
記得趕快去找業務,把第三人責任險補好補滿,
1、過失傷害是在地檢署開庭,
雙方有意願的話會轉介地院調解,
記得跟保險業務說開庭時間,
請他們一起來調解,
2、鑑定費用3000,看誰要先墊,
最後賠償的時候再一起算清楚,
3、你已經是很優良的駕駛了,
閃紅燈要停車再開,
你也有做到,
而且停車也沒有把車頭伸出來車道上,
起駛時被高速通過的機車擦撞車頭,
你的左邊應該有障礙物擋住視線,
否則不太可能停車等了半天又貿然通過,
你是轉彎車要讓直行車輛先行,
閃紅燈支線車也要讓閃黃燈幹道車先行,這是你不利的點,
你停車再開車頭起動瞬間就被撞,
對方車速太快,又沒有注意車前狀況才會擦撞你的車頭,
你的大燈這麼亮,對方應該遠遠就看見巷口有車在等候駛出,
竟然沒有減速慢行,才會肇事,
但對方超速你無法證明,
只能往你沒有過失的方向去主張,
4、和解金隨便他掰,
讓保險業務跟他談就好,
你的立場應該是全身而退,
最好不要掏錢出來又能和解對方撤告,
如果不行,先花3000送鑑定,
或許有機會全身而退,
萬一有肇責,鑑定下來還有機會再調解看看,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
沒有前科,對方只是皮肉傷,
對方又與有過失,
頂多判拘役10或20天,
易科罰金1萬、2萬元,
民事賠償就讓他去告,
這關不是亂喊的,
每一筆都要證據,
保險理賠可以和解就盡量和解,
真的差太多就別勉強,
訴訟可以讓賠償金額合理化,
缺點是你可能有易科罰金繳給公庫,
我去年的經驗是,
我汽車左彎肇責主因,對方機車直行肇責次因,
但對方輕微擦傷,輕微喔,
一週就好了,只有一張當天急診的收據900元,
對方要價3萬多,
本來除了第三責任險,
我還要攤6000,很不爽,
但後來想想,還是簽字了,
錢再賺就好,
如果我堅持不賠,
結果大概是刑責拘役10或20日,
易科罰金1到2萬元給公庫,
民事訴訟他頂多拿1萬元出頭,
因為我的汽車頭也有受損,
他也有肇責,
一來一往他所剩無幾,
可是這樣跟他玩下來,
我還是輸家,
易科罰金部分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刑責必須我自己扛,
最後是保險公司賺到,
我還是掏6000和解比較實在,
總比易科罰金省錢,
對方則是最大贏家拿到3萬多,
我如果跟他告到底,他應該只能拿到一半不到
去年這時候車禍是因為急著去拿訂好的包子,小孩愛吃的素包,
撞車後到現在沒再訂這家的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