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關於車禍

作者: kevin8290   2018-03-10 03:38:58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8/2/2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無受傷、對方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無保險要再確認,目前沒有接到對方保險公司電話
五、事實經過:
行車記錄器:https://youtu.be/5jr7QP-ddxQ
地址:苗栗縣銅鑼鄉平陽路9-5號前
GOOGLE MAP截圖:https://i.imgur.com/A2lSWnq.jpg
藍色路線是我方,紅色路線是對方
對方在影片13秒的時候突然左轉,且未看後方來車,我方駕駛反應時間只有1秒
今天警察通知我們,對方提出告訴,要我們下禮拜二再去做一次筆錄
而且對方是混宮廟的,態度一直很不友善,感覺調解不會很順利
雖然說騎車的是肉包鐵,但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加上過失傷害就讓開車的人很無言
六、問題:
1.關於刑事責任:
對方如果不和解硬要走法院,這樣是不是會有過失傷害的前科?
2.對方除了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還有什麼地方違規?
3.家人聽到要上法院,而且可能有前科就很緊張,請問有沒有辦法也告對方?
應該說,我方有沒有什麼優勢或籌碼可以在和解的時候談?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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