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轎車無人員受傷,我方機車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皆有
五、事實經過:
我方綠燈直行機車,直接撞上對方闖紅燈之轎車副駕駛座車門上。
初判表對方寫:
違反號誌管制。
違規:闖紅燈(處53-1-1)
我方寫:
尚未發現肇因。
六、問題:
目前醫師診斷為左肩膀挫傷、右手部挫傷、右髖部挫傷、右踝部挫傷、
左側胛峰鎖骨間關節脫臼。
最為嚴重的是左肩脫臼的部分,到目前為止仍繼續回診治療,診斷書上
僅寫需固定帶固定,某些角度(例如高舉、平舉或頭向右轉…等)仍舊會
痛,但目前對方欲與我方和解,除了這段期間機車維修、看診費用外,
因未來將繼續看診至痊癒為止,請問該求償多少金額算合理?
PS:車禍至今因職務調整仍持續上班,故不打算要求未工作的損失。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