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各位好。
我承租一間套房107/07/23期滿,7月初先繳了整個月份的租金。
7/12先行用LINE告知點交當天應退還溢繳押金,房東代理人7/17回覆當天會退。
7/22代理人約點交但沒出現,我已經完全搬出該處。
後來代理人改約7/25點交。
7/25當天他請另一位男士來跟我點交完畢,
代理人在LINE上承諾點交無誤會立刻轉帳溢付租金。
提供銀行帳號後兩小時,代理人傳訊說轉帳了。
7/26我們查詢後並沒有款項入帳,請他提供轉帳憑證,
也跟他說如果尚未匯款請他立即匯款,他只回”好的”,
然後到現在就不讀不回了。
問題:
問題一
想請問我已經在幾天前預告,他也承諾會退還,
後來沒退卻跟我們說他已經退款,這部份是否可以用刑事提告?
問題二
我上網查過,有其他的民眾也遇到過此代理人一直拖欠押金(最後有拿回),
如果我蒐集這些人的證詞跟一些證明,是否可以用刑事提告?
非常感激願意花時間閱讀的您以及願意為我解惑的您。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