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交屋延遲 權益相關

作者: strainny (.)   2018-08-25 23:44:06
事實經過:
於合約內容載明交屋日期,
但仍無法達成交屋,
造成權益受損。
買方已於購屋要求之金額全數匯入履保,
賣方因房屋缺失尚無法達成交屋,
買方主張權益受損,
依照合約要求賠償,
但賣方要求以等價物品或禮券交換,
並要求簽屬保密條約。
合約內容如下連結:https://ibb.co/dfa5cp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問題:
1.依合約內容甲方是否能提出求償,求償是否受於合約保護之規範?
2.依合約內容乙方是否足以否決甲方賠償之要求?
3.乙方若要求依照乙方處理方式,甲方是否可主張依合約行使權利,不意遵從乙方之要求?
4.該合約,是否甲方可於15日後主張合約破局,並要求權益受損之賠償?
5.乙方是否可根據第7條駁回賠償甲方之要求?
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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